什么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有哪几类?商会和协会有什么区别?

财富   2024-12-15 19:00   北京  

来源:综合民政部官网等


01

什么是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后缀多为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商会等。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名称后缀为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


02

社会团体一般分为哪些类别?

社会团体一般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类。
(一)学术性社会团体
学术性社会团体是由专家、学者和科研工作者自愿组成,为促进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科学教学研究的深入,普及科学知识,培养人才,促进科学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二级学科设置。对符合学科标准的,一般以学会命名,对未达到学科标准的,则以研究会命名。
(二)行业性社会团体
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指由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组成,通过沟通本行业企业和从业者与政府的关系,协调同行业的利益,规范市场行为,提供行业服务,反映会员需求,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行业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类标准设置,其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原则上按小类设立。
(三)专业性社会团体
专业性社会团体是指相同领域的法人组织和专业人士围绕专业技术和专业资金开展专业活动,提高专业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组成的为经济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四)联合性社会团体
联合性社会团体由相同或不同领域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为了共同的兴趣、爱好、利益进行横向交流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联合性社会团体分为联谊类社会团体和联合类社会团体两种。联谊类社会团体根据相同人群的需求设置,一般以联谊会命名。联合类社会团体根据相同或不同领域法人组织的需求设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标准设置,一般以联合会、促进会命名。


03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般分为哪些行(事)业?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分为:

(一)教育事业。例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例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例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例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例如民办体育俱乐部 , 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例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例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例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


04

基金会一般分为哪些类别 ?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


05

社会组织有哪些基本属性?

(一)非营利性

1.不以营利为目的;

2.社会组织的资产投入者对投入的资产不享有所有权;

3.投入的资产及其孳息不被出资人、举办人和会员中分配或变相分配;

4.投入的资产及其孳息的使用和处分一直按照投入时的目的或者近似目的来使用。


(二)非行政性

不是政府组织,不是政权机关,没有行政职能,不能行使行政的职权。


(三)自治性

彼此独立、依法自主开展活动,无上下隶属或指导关系。



06

商会和协会的区别?


社团组织因为区别于政府和企业,因此其运行机制具有自身的规则。协会和商会是现代社会社团组织中的核心构成部分,无论是协会或商会,都是以共同目的为纽带结成的社团组织。

一、协会和商会在经费筹集机制上存在差异

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较为丰裕,在行业协会的章程上可以看到关于经费来源的说明,通常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 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会费收入是其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主要是因为会员单位基本是企业,有能力提供会费。同时,行业协会提供的服务内容较多,与企业的经营息息相关,企业有缴纳会 费的积极性。由于在我国现阶段绝大多数行业协会都具有官办的特征,政府机关以项目协作的方式进行的拨款也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行业协会的服务性活动,包括展览会、出版物的广告收入等也会提供一定数量的经费。因此,行业协会的经费渠道来源比较广阔,一般不会因经费问题而影响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商会的经费来源要根据商会的不同类型进行分析,如果是官办的工商业联合会,其经费主要是财政拨款,具有典型的官办特征,在这里不作分析。值得分析的是那些民间性质的商会,如城市基层商会和异地商会,它们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的会费和捐赠,会费包括由个人会员、企业会员缴纳的基本会费,还包括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缴纳的标准会费。在商会中,通常理事以上的头衔要比一般会员缴纳较高的会费,而且头衔越高,会费越高。捐赠包括会员的捐赠和社会捐赠,但来自会员的捐赠一般较多,捐赠形态有物资、货币,甚至是企业股份。在有的商会章程中也提到政府资助的会费,但这种资助通常并不占主要地位,且不具备常态性质。

二、协会和商会在理事会遴选 机制上存在差异

比较而言,商会(主要指民间商会)的民主选举程度较高,而行业协会的民主选举程度较低。其主要原因是现阶段行业协会的官办程度太高,许多行业协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作为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来管理,虽履行选举程序,但实际上是内定的结果。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之前的问题比较严重,现在已经大大改观。

最能够体现民间性或民主性的理事会遴选机制是在民间商会,不存在政府指派问题。理事以上人选通常是商界影响力较大的企业代表,在平常的商业活动中就已经形成了较大影响力。因此,比较而言,商会的理事会遴选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民间性和民主性。

三、协会和商会在内部监管机制上存在差异

内部监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协会和商会资金与资产的监管,通常称为财务监 管;二是协会和商会决策和执行的监管。作为财务监管,协会及商会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每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上一届理事会要向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平常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规定的审计制度进行管理。这里所要讨论的是决策及其执行的监管。相比较而言,商会的决策监管较少,甚至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机构,目前已有改善。

对一些行业协会来说,内部也有较为明晰的监管机制,包括监管制度和机构。在一些行业协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运行状况和决 策及执行状况进行监管。例如,有的行业协会为切实保证监事会真正代表会员利益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在制度上规定协会理事以上人员不得担任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监事,监事会可列席协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秘书处办公会等会议,监事会对协会各级组织会议形成的决议具有建议和督导执行权,对协会开展的重大活动及财务收支等情况具有指导与监督权,对协会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或偏差,应及时召开监事会议研究处置意见,并督导相关执行机构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或调整。须指出,设置监事会的行业协会只是一部分,还有相当多的行业协会并未有监事制度,特别是省级及以下的行业 协会,更是少有设置。目前有关文献对于一些行业协会没有设置监事制度的解释是,我国行业协会规模差异较大,设立法人的监督机关可能加重规模较小协会的运行成本;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并不存在出资关系,使得在相当程度上减低增设监事会的必要性;行业协会的非盈利性使监事会 无须承担对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方面的监督,其工作内容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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