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下通商融媒体中心综合
国家频频出手,信号强烈,一定要让民营经济支棱起来。
01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现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
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基准覆盖不全面问题,抓紧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权基准。
针对裁量幅度不合理问题,考虑经营主体违法情况和可承受能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处罚限度。
针对地方标准不统一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督促调整。
李强指出,
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
要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依法保障监管对象申诉权利。
要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
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李强强调,规范行政执法需要常抓不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行约束,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02
罚没收入是反映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包括公安、交通、税务、法院、市场监管等一般罚没收入,以及公安、市场等缉私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属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重约1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低。尽管如此,罚没收入关系企业百姓切身利益,一些“过罚失当”“以罚增收”“逐利罚款”事件引起社会空前关注。
比如,今年围绕“远洋捕捞”讨论较多,近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发布会上披露的“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例,引发关注。
部分个案叠加今年以来非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也引起了社会警惕罚没收入快速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约3.7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10月和11月非税收入增速均在40%左右。
当然,今年以来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地方通过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从而带动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不过从一些省份披露的数据来看,有的省份罚没收入也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
从此前一些地方披露罚没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来看,一种是当年有大案要案结案,法院判决并缴库的罚没收入增加;另一种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罚没收入增长等同于逐利执法,但实践中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异常高增长也已经引起中央部委警惕。
比如,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期也公开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得乱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今年2月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公开发布,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这是中国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规范,旨在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突出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称,这意味着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将有效维护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03
关于“远洋捕捞”,12月16日,人民日报评论部也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文《“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罕见地痛批“远洋捕捞”,将其定性为必须斩断的“黑手”。自此,这一在民间舆论场回荡不绝的热词,正式进入庙堂高层的议题。这篇署名为“张近山”的文章,以严厉的口吻指出:
“远洋捕捞”,主要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此类行为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必须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规予以清除。
该评论还指出,无论是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还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抑或是避免“小过重罚”“重过轻罚”,道理和要求都是相通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方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不能失位、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
04
为什么国家高度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等现象,对“远洋捕捞”直接亮剑?
为什么当下我们更为迫切地需要保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
雷霆手段斩断黑手,指向的是恰恰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权威,从而真正做到稳预期、强信心。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信号,传递至关重要的新动向。
事实上,近几个月来国家已经有一系列大动作,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坚决支持,信号强烈。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据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的数据,短短几天时间,司法部就已经收到了一千多条意见和建议。显然,社会各界对这部立法高度关注。
草案核心主要有三:
第一,突出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与平等对待原则。
在市场竞争中,大量民营企业处在的相对弱势地位,既不享受财政补贴,也得不到银行背书。尤其是近年来,民营经济的生存发展环境,遇到了新的挑战和困难——投资难、回款难、用工难、出海难……不少民企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有的民营企业家在之前屡屡遇到这样的“窘境”——
招标的时候比国企“矮人一头”;
在政府采购方面遇到不公对待;
申请贷款时融资难、融资贵;
被国央企或者其他部门拖欠账款时,要钱难;
某个城市换了市长,和前任市长签的合同就不算数了......
面对这些情况,此前企业家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因此,草案里面的一些条款颇值得关注,它们可以说是很直接回应了很多民营企业家关注的现实问题——
比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应以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应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又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假如和民企签了合同,或者做了某种政策承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理由,违约、毁约。”
再如,“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的,不以犯罪论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白纸黑字,写入法律。只有保证了市场的公平、平等,才能给民营企业家们吃下“定心丸”。
也就是说,曾经对国有企业、外资有所偏爱的政策,现在都要废除,覆盖了资金安排、土地供应、资质许可、项目申报、人力资源等方方面面。
第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民营企业加入到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是一种有益补充,能够大大提升一些领域的技术实践落地,为国家发展抢占更多有利资源。这也意味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将越来越宽,能够在各种各样科技前沿赛道上,实现自身价值。
须知,像美国等不少发达国家的科技攻关,都高度依赖民企的参与。
中国民企的“科技含量”,这些年也是越来越高,民企也已经成为推动科技研发与产业升级的主力军。数据表现,最为直接:2012年,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仅有2.8万家,占比62.4%;到了2022年,这一数字猛翻到35.9万家,占比高达90.9%。
从无通信行业的巨头华为,到动力电池领域的第一名比亚迪,再到在无人机领域遥遥领先的大疆科技,也无不在说明一个事实——民营企业在科技攻坚上已拥有超强实力,已然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之一。
因此,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有望在更大程度上解决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
第三,明确了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草案中提到,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这与当下国家坚决出手,斩断“远洋捕捞”式违法违规的“黑手”的思路,恰好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
将公平公正写在法条上,把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摊到台面上来,可见背后的决心有多大。
05
今年以来,国家反复强调要“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信心”,信心从何而来?
底线是安全,上限是发展。
这也体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之中,既有保障安全的底线,也有鼓励发展的上限,同时兼顾了竞争主体之间的公平性。
事实上,绝大多数企业家想要的从来都不是特别待遇,他们更加渴望的是公平和平等,渴望“在商言商”,没有其他外在因素的干扰。
正如经济观察报微信公众号文章《企业家的信心从何而来》(作者:陈白)所说,“这几年来我们一直在反复强调稳预期、稳信心,让企业心无旁骛地专注生产经营本身,而不用担忧自己被贴上各种标签,这一点正变得日益重要。在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的情况下,尽快为企业家们卸下舆论场上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企业家敢于回归到属于自己的商业‘战场’,这是稳预期的关键所在,也是企业家信心的最大来源”。
关于民营经济,一直有个“56789”的说法——
50%以上的税收;
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
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
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如今,民营经济更是成为中国的最大就业群体、最大市场主体、最大经济实体,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关键力量。
可见,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而言,民营经济实在太重要了。
因此,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的一件头等大事。
站在2025年即将到来之际,人们无比期待,又一个民营经济的春天。
资料来源:
智谷趋势Trend:国务院关注“大量异地执法”,人民日报痛批“远洋捕捞”,信号强烈
罗辑思维:史上首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智谷趋势:国家急了,立法促进民营经济,什么信号?
财经杂志:国务院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
经济观察报微信公众号:《企业家的信心从何而来》 作者:陈白
人民报评论:《“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
决策杂志:国务院总理李强: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喜欢就“点赞”、“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