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啦!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具体操作如下↓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来源 |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漪琪
值班编委 | 张杨亦然
(转载请注明来源)
开始啦!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具体操作如下↓
来源 |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漪琪
值班编委 | 张杨亦然
(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