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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人民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19日。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 1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ital.cn/)查看招聘简章并下载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登记简表(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按岗位要求,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lcphrsc@126.com),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3.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相关查询报告。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要求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如“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学科(专业)名称的,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汇总表》“其他条件要求”中对应岗位需要具备的证件材料。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
10.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00— 11月24日12:00
《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报名邮箱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告知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缺失内容要求应聘人员补充。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聊城市人民医院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聊城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为更客观和有效的考察相关招聘岗位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适应能力,选拔适合岗位工作的应聘者,将急诊科(二)、骨科、烧伤整形科、院士工作站、脑科医院骨科岗位在面试环节中增加实操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在聊城市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按照岗位类别、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前医院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备注增设实操考试岗位的,在面试环节中增加实操考试(主要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的基本要求,选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常见的一些基础技术操作,来考查考生是否熟练掌握基本技能操作的基本方法、程序、标准注意事项等),实操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无实操考试岗位的面试理论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实操岗位面试成绩=面试理论成绩×70%+实操考试成绩×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聊城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下,由聊城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及聊城市人民医院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应聘人员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电话通畅,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五)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635-8276113、8276260。
(六)报名邮箱:lcphrsc@126.com。
该招聘简章由聊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简表
4.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
5.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6.诚信承诺书
7.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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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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