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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阿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等有关规定,我镇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报名人员的选址条件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符合选址条件并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陈集陈高路与S325交叉口红绿灯以东道路两侧:
陈培军、刘东国、张甜甜、吕明霞、刘黎明、柳玉振、刘进刚。
公示期3天。自2024年11月19日始至2024年11月21日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镇应急办联系。
联系人:胡翠萍
联系电话:15006358892
东阿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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