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阿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等有关规定,我镇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报名人员的选址条件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符合选址条件并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1、牛角店水务西街博睿幼儿园西100米以西道路两侧:尹帅、李金良。2、府前街与牛高路路口以北:韩红、孟祥宝、周广斌。3、金牛路与Y018交叉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汪希旺、娄来军、尹宜林、刘秀丽、韩秋菊。4、付晶加油站东100米以东道路两侧:刘太宾、何磊、李方红。公示期3天。自2024年11月20日始至2024年11月22日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镇应急办联系。来 源:东阿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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