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镇烟花爆竹零售店选址条件核查结果公示

民生   2024-11-20 10:2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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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阿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等有关规定,我镇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报名人员的选址条件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符合选址条件并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刘集剧院以北道路两侧(5家):

刘凡跃   刘义振   刘忠月   李长旺    杨学栋

2、人民街与文化街红绿灯以南道路两侧(12家):

卜艳红  马秀梅  刘广垒  刘中正  曲谭谭   李其庆   李继腾  张浩  张家祥   张家林   赵修骥   谭承豪

3、关山中心十字路口以东道路两侧(3家):

孙圣红    李其    黄德成

4、关顾路苫山村道路两侧(5家):

王金斗   刘明祥   刘国辉   李银西   李鲁方

公示期3天。自2024年11月19日始至2024年11月21日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镇应急办联系。

联系人:张健       张桂平

联系电话:18365995785   15563551238 

刘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来 源:东阿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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