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楼镇烟花爆竹零售店选址条件核查结果公示

民生   2024-11-20 10:2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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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东阿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等有关规定,我镇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报名人员的选址条件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符合选址条件并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姜楼镇G341国道与姜柳路交叉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杨成帅。

2、姜楼镇G341国道与姜柳路交叉路口以北道路两侧:张广宇、陈乐、姜怀新。

3、姜楼镇G341国道与姜柳路交叉路口南宏源加油站南100米以南两侧:方振阳、方国栋、刘文敏、姜彬、王大腾。

公示期3天。自2024年11月19日始至2024年11月21日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镇应急办联系。

联系人:朱成军

联系电话:15106350373

东阿县姜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来 源:东阿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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