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方是一家处于大气重点控制区的危险化学品仓储、货运企业,目前有四个装载油气回收有组织排放口,四个排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需要参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还是《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范围”中明确“国家或本省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如果该企业装载油气回收有组织排放口属于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则适用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素材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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