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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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文字版)
——转自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响鼓重锤、语重心长,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同时,我们仍要清醒的认识到,虽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当前,我们仍处于在工业化进程中爬坡过坎的特殊时期,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安全生产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近两年来,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单位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安全基础不够牢固,本质安全水平总体不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需要我们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4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任务基础上,作出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战略安排。
2024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涉及8各方面20条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
吕兵(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处长):
这次治本攻坚行动时间为三年,一方面是就此次行动要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实施一批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的措施。此类相关工作,从立项到实施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必须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否则短时间难以见到成效。
此外,此次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源头安全防范。因此必须要在深入推进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为出台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预留充足的时间。总之,此次行动就是要聚焦重点难点,真正落实落细治本攻坚的各项任务措施,不搞一阵风、突击式的检查,也不搞大而全的整治。避免蜻蜓点水、浮于表面,影响整治攻坚的成效。
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原则。
《方案》明确由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制定子方案。教育部、工业化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旅游部、卫生健康委等牵头制定了31个部门子方案,由此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
从“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打基础、利长远。
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突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部分。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这背后,也折射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措施、部署的行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没有真正落实到一线,没有推动解决真正问题。
有的地方在专项整治中走过场;有的企业负责人对自己的安全责任一问三不知;有的一线从业者不会应急处置,甚至出现救火时放着灭火器不用、“吹气灭火”、“纸板扇风”等荒唐操作!
2023年度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心怀侥幸,认为“有隐患不一定出事故,”长期带着隐患经营。在民营企业、小企业上更加明显。
在上海某民营燃气公司一供应站,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基本安全知识一问三不知,现场安全隐患触目惊心。瓶库使用非防爆电器、喷离失效、配送车辆上,LGP气瓶与乙炔气瓶混。
放在某中学改扩建项目上,检查组发现,现场有多条0.9米宽、3.2米高、29米长的大梁。方案要求在浇筑混凝土时,下设4排立杆进行支撑,但实际只设置了3排立杆。这种高支模浇筑时因支撑力不足而发生坍塌的事故很多,教训十分深刻。但其项目经理明知这是事故隐患,却依然不以为然。
检查还发现,一些企业的员工安全技能严重缺乏。暗访中,检查组在某商厦消防控制室发现,当晚值班的2名值班人员分别为68、69岁,且有一人为无证上岗。在另一建设项目中,独自负责一个片区安全管理的安全员为刚毕业1年的电子商务专业大专生,缺乏基本的业务知识,无法承担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的任务。
隐患的背后既有人为因素的“软肋”,又有环境和设施设备的“硬伤”。
治本攻坚,就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此次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提高企业“人、机、环、管”4个要素的质量,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人防: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要素。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既要盯住主要负责人,也应更加突出全员安全能力的提升。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极为重要。
《方案》明确:三年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明确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两个行动,以四项具体措施推动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的提升。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中央党校主题党课+各地区分课堂”,培训模式从化工、燃气扩展到矿山、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年度对矿山企业、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三级医院、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各地区、各行业还要组织对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从业人员,将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三类重点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技防和工程防:加强工程治理,是重要基础性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提升安全科技水平,是推动安全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
2023年全国发生的16起重特大事故中,煤矿6起、建筑业4起、危化品3起,占总量的81.25%。其中也暴露了高危行业领域装置老旧、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等问题。
据统计,目前中央企业老旧化装置数量占全国的43.8%,“带病运行”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茂名石化、上海石化、齐鲁石化的事故都与此有关。
煤矿领域,随着采深加大,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越来越重。加快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运用先进技术装备,是推进本质安全的必由之路。
《方案》第四项: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加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三年行动立足长远,明确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各类企业结合国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分别制定大中型以及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落实达标企业正向激励政策,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激发企业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内生动力。
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之一。排查重大隐患作为主动应对风险挑战,推动构建事前预防治理模式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安全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从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到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从明察暗访、巡查考核到警示曝光、专家指导,都在致力于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
《方案》提出,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针对新问题、新风险,及时修订完善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行业领域实际,通过制作视频、标准解读、检查指南等方式,宣传普及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呈现动态性、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三年行动,从源头管控、企业自查自改常态机制、建立地方政府督办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设4项措施,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要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主动消除隐患,不能等靠政府部门为其当“安全保姆”。
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
要完善政府挂牌督办和部门把关销号等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运用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要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突出严格精准执法。监管执法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然而,从近年一些事故来看,一些企业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甚至个别企业故意违法,一些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现象依然存在。
临沂市兰州应急局查一违法存放危化品仓库。2021年3月16日,临沂市兰山区应急局接义堂镇政府报告,在山东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内存储大量疑似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迅速对仓库进行检查,在仓库内查获气雾杀虫剂597箱,自动喷漆745箱。经调查,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吴连国(临沂市兰州区应急局执法大队长):
这些气体的散点都比较低,遇到明火、静电火花、闪电雷击或运输时产生的静电或摩擦火花,都可能造成爆炸。
烟台市莱山区应急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2021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烟台市莱山区辖区内,存在一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接报后,烟台市莱山区应急局立即联合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对该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仓库混存乱放环氧沥青防腐涂料、醇酸树脂涂料、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涂料等危险化学品约6万多公斤。
经核查,该仓库负责人贾某某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立即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当场联系生产厂家。将该批危险化学品先行登记保存至专用仓库,消除了事故隐患。
该仓库负责人贾某某擅自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烟台市莱山区应急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将贾某某涉嫌犯罪行为移交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调查处理。
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明确四项措施,提升执法效能。
方案要求,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要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等制度,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
要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完善执法技术检查员等工作机制。
同时,方案还提出,要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不管是事前防范准备,还是事中应急,亦或事后处置,安全生产工作都离不开全员的共同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2023年,全国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一主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凝聚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共识,对树牢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发现身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人员力量和素质能力的提升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在宁夏银川阜阳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中,店员误将气相阀调压器接到液相阀上,使用发现异常后,擅自拆卸安装调压器,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时又误将阀门反向开大,接连的错误操作直接导致惨剧发生。
在这起事故中,既有诸多隐患的积重难返,更有从业人员在危机应对中的安全素质能力不足问题。
这次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了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就是要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更有形有感,形成有效抓手,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方案》提出,要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要鼓励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予以重奖,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要在各地建立社会举报并在举报数量创新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形成条块结合、内部报告和社会举报相结合的“人民防线”。
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抓住事故发生后留给生命的最后几分钟,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和损失。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力争在理念上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在体制上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在机制上,确保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的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在手段上,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最终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费文会(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副司长):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工作机制,按照中央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同时将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纳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中,一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切实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抓和不抓大不一样,重视抓、认真抓和不重视抓、不认真抓大不一样。”
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从组织实施、安全投入、法规制度、正向激励和考核巡查等方面,对三年行动的保障措施予以明确。
应急管理部将继续发挥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完善量化指标体系和责任清单。建立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
各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制定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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