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8日
编辑 |马晓燕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