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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师资格证也无妨,没有法院调查令也不成问题,即便法官不配合调取资料也没关系。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通过手机号和企查查这样的公共渠道,我们到底能查到被执行人的多少财产线索。
欢迎各位看官提出建议或补充。
第一部分 公开信息渠道一、手机号码
1. 手机号(靓号)本身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评估和拍卖。
2. 通过支付宝的“转账”功能(大多数用户的支付宝账户都进行了实名认证)、12123等政务平台的密码找回功能、现场充值话费等方式,可以验证该手机号是否为本人所有或其他机主的姓名。
操作方法如下:输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根据提示的信息可判断该号码是否属于被执行人。
例如,在交管平台选择“登录”,通过“找回密码”功能,依次输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如果能点击“继续”按钮,说明该手机号对应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是一致的,便可成功验证其身份。
3. 使用企查查,以手机号为检索关键词,可以找到与该手机号相关的个人和企业。这些关联的个人和企业很可能是被执行人用来逃避执行、存放或接收财产的主体。
例如,在企查查中,以“电话号码”为检索关键字,可以查找出以“股东、高管”身份出现但遗漏的关联公司信息。
4. 将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存入手机通讯录并添加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可以了解老赖的最新动态。根据大数据推送规则,存储被执行人的号码后,社交软件会自动推送其动态信息,互联网会助你一臂之力。
5. 结合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可以通过社保、公积金、保险、证券等官方平台,验证老赖是否存在或曾经拥有上述财产。
例如,以重庆公积金平台为例,在公积金平台选择“个人查询”,找到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若能够点击“下一步”,说明被执行人开立了公积金账户,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获取公积金账户信息(含余额)。
如果输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后出现错误提示,则可能说明其没有公积金账户。社保、保险、证券同理。(部分保险公司已更改登录和密码找回规则,本篇所述的方法可能会失效)
6. 手机号包含实名认证信息,通信机构保存的认证信息通常包括住址或地址,这些地址可能是被执行人的常住地或其他财产线索。
7. 大部分家庭的电视、无线网络通常绑定于手机号码,通过查询这些信息,可以直接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或更多财产线索。
第二部分、企查查
在电话号码栏目点击“更多”,可以查看到更多关联信息,也可以直接以该电话号码为检索关键词,查找更多相关信息
2. 点击“邮箱”,复制邮箱地址,在搜索栏中以该邮箱号码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找到更多相关信息。
3. 以查找到的邮箱、电话号码为关键词在百度中进行直接搜索,可发现更多相关联的信息。
如通过邮箱在百度中发现其作为联系方式留在某公司处,则该公司可能是被执行人的另一个工作单位或与之存在其他关系。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因直接使用“股东”、“历史股东/高管”进行关联而出现的漏洞。
4. 查阅企业的历史名称或曾用名,并以这些历史名称作为检索关键词进行搜索,可能会有意外发现。
5. 企业经营地址
(1)如果线下查阅档案后发现该地址根本无产权证,只有街道办、村委会或其他主体提供的证明或说明,则在该地址上修建的房屋、厂房很可能系违法建筑,可以利用行政违法来打击被执行人。
(2)实践中,某些加工类、生产类的企业甚至在耕地中修建厂房,这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如果在同一经营地址存在两个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公司,这两个公司极有可能存在人格混同,债权人可以据此主张权利。
(4)生产类、加工类和其他类型企业大多涉及消防事项,如果发现有消防隐患,可以进行消防投诉。
(5)如果经营主体涉及环保事项,可以进行环保投诉。
6. 关注公司的成立时间:
2014年3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分界点。2014年3月1日前成立的公司采用注册资本实缴制,之后成立的公司几乎都是认缴制。
(1)核心区别在于,2014年3月1日前的公司股东需要实际缴纳出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才能登记注册资本。而绝大多数企业在完成注册资本缴纳后都会想办法转出该笔资金,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出资。
(2)对于2014年3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果发现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且经过执行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要求股东加速出资到期。核心法律依据为九民会议纪要第6条。
7. 重视历史股东变更情况。历史股东的名字中可能隐含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绝大部分被执行人在涉及诉讼、存在债务后会考虑将股权、法定代表人、高管进行变更以逃避执行,但这种变更会留下痕迹。
8. 注意企查查上显示的“发票抬头”,特别是一般纳税人的开票信息,其中载明的账户通常是基本户,其银行流水非常重要。
9. 重视经营状态信息
(1)如果被执行人是营利法人,建议一定要实地查看。如果软件显示其存续,但实地考察发现“人去楼空”,或是其他无关单位占用,记得拍照、录像作为证据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该局可能会因此对营利法人作出处罚,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现场查看时一定要注意厂区内的变压器设备,询问电力设备是园区统一安排还是自行申请安装的;如果是自行申请安装的变压器,安装申报信息一定要调取,可能会有意外发现。
(2)如果状态为“吊销”,按规定其股东、高管需要履行清算义务。如果吊销执照后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第183条之规定诉请强制清算。若无法强制清算(常见情况是无法配合提供会计账簿和资料移交),按九民会议纪要第14条、第118条之规定,可以另诉要求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承担责任。
(3)若为“注销”,建议好好庆祝一下,这简直是在帮你!另诉要求清算成员和其他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即可。
10. 商标、对外投资、网站信息,直接查看即可,这些都是线索。
11. 注意区分登记机关与住所地。大部分企业的登记机关与住所地具有“一致性”,即登记机关和住所地位于同一地区。
例如,A公司登记机关为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住所地也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如果登记机关与住所地不一致。
比如B公司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但登记住所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则需要分别调取税务和工商信息。各位看官了解这一点可以避免“跑空路”。
12. 根据工商底档中载明的股东信息,对比调取的人口户籍信息、转账银行流水、婚姻档案,可以勾勒出被执行人关于财产转移的“画像”。
13. 查看行政违法、税务违法信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必定进行了调查,形成了笔录等文件,文件中可能包含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
14. 查看分支机构信息。按照变更、追加当事人的规定第15条,对于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为法人的,可直接执行分支结构;被执行人为分支机构的,可申请执行法人的财产;如果执行法人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则可直接执行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15. 务必重视利用“行政违法”这一工具。尤其是当通过现场查看发现厂区已租赁给第三方时,直接找第三方要租赁合同可能难以实现。但一旦涉及行政违法,行政机关自然会帮我们拿到租赁合同,查清租赁关系,这部分租金可以作为“应收债权”进行执行。
16. 重视变更记录中的“注册资本金额”的变更,特别是涉及“减资”的情况。《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在减资时应通知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否则,如果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在减资过程中对怠于通知的行为无过错,当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减资前的债在务时诉,讼公程司序股启东动应之对后该,债律务师承可担通赔过偿向责承任办。
人申请调查令来获取财产线索,或者利用已经受理的通知书和介绍信等文件来调取所需信息。此外,执行律师应具备发散性思维,能够精准识别可能隐藏财产线索的各个环节。
例如,通过公开的查询平台如OSLAW,可以找到意想不到的财产线索信息。然而,能否有效识别这些信息,则取决于律师的洞察力和经验。
在处理民商事诉讼时,采用“执行的思维”是必要的,这意味着从一开始就要尽可能地将关联人员纳入案件范围。
例如,涉及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庭成员等。在案件初期阶段就扩大债务主体的范围,可以避免后续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情况。找到线索后,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
对于被执行人,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有不同的执行策略。以公司为例,尽管篇幅有限,无法详细展开每种具体方法,但基本原则是明确的:每一种操作背后都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这将在今后的讨论中逐步展开。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系统地理解和应用各种执行手段,从而有效推动案件的解决。在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时,需要综合分析多种因素以确定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范围。
首先,需确认公司的成立时间是否在2014年3月1日之前或之后。若在此之前,需考虑抽逃出资问题;在此之后,则关注股东出资到期情况。对于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应查阅工商档案中的验资报告,明确股东出资方式及资产是否转移至公司名下,并检查验资账户状态。
审查公司股东变更情况,尤其是股权转让给无履行能力的主体,如老人等,可能被视为恶意转移股权,原股东仍需承担责任。同时,考察股东间的关系,如夫妻关系,可能影响债务责任的判定。
针对特殊类型的公司,如一人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需注意股东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以及是否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况。此外,通过审查银行流水等财务记录,可以发现潜在的不当资金流动,进一步评估股东的责任。
考虑公司结构、关联企业等因素,如分公司、子公司的存在及经营情况,以及同一地址注册多个相似经营范围公司的情况,这些均可能涉及人格混同问题,对责任判定有所影响。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时,应全面审视公司的法律地位、股东行为、财务记录及组织结构,以确保公正合理地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为评估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及财务状况,应进行以下步骤:
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确认该公司是否曾作为原告或执行申请人参与诉讼,并核实其债权的可执行性。
2. 在裁判文书中详细审查事实认定部分,该部分通常位于“本院认定事实如下”与“本院认为”之间,以寻找可能的财产线索,这有助于评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潜在价值。
在执行法律程序中,确定财产线索是实现债权的关键步骤。首先,通过裁判文书网的检索,可以确认公司是否为其他实体提供了担保及其关联主体的存在。若银行流水记录显示与这些关联主体有交易,这可能表明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
此外,调查公司是否有在建或投标中的项目,可以直接发现财产线索。同时,审视公司是否存在环保、消防、违建、税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亦是重要环节。
进一步地,通过裁判文书网和税务资料的交叉比对,可揭示潜在的骗取贷款和税收的犯罪行为。考察公司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并评估其退保执行的可能性,也是追回债务的一种手段。
根据公司的当前状态,如是被吊销还是注销,相应地考虑清算责任或追究股东责任。此外,监控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尤其是债务产生后资本减少的情形,以便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对公司持有的资质文件及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审查,评估其处置价值。如果公司只持有资质而无实质性资产,可以考虑推进破产程序。利用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追踪与公司相关的所有实体。
调阅公司的历史违法档案,可能会发现隐藏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从人民银行获取公司的全部账户信息,包括已关闭的账户,对于这些销户账户应给予特别关注。
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查询公司是否涉及任何财产的抵押。尽管这些方法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思路,但具体实施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院的“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基础框架。涵盖的具体范围广泛,包括银行、船舶、工商档案、不动产(房屋、土地、林地)、车辆、证券以及互联网银行平台(如微信、支付宝、京东等)的信息。
此外,婚姻登记信息、暂住人员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水电气登记信息、保险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等也是重要的数据来源。
这些信息的获取往往需要调查令的支持。一旦收集到相关信息和资料,我们的执行团队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以确定最终的处理策略。我们的专业团队能够独立开展财产调查,并将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确保执行阶段的有效“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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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收物权、金矿铜煤矿,不良债权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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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处置不良债权、物权、资产推介会
1.央国企不良债权、物权处置
2.民营企业不良债权物权处置
3.不良资产专场推介会
三、贸易企业孵化平台(省会均可)
1.真实经营四流合一交税,年流3000-1亿
四、招募不良资产居间运营官
1.听话照做,执行力强,对不良有强烈兴趣
五、山信特资商学院平台(APP、小程序)
1.从小白到专业:尽调、诉讼、执行、助拍、腾退(学会898一位)
3.从专业到接单、派单、配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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