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人社规﹝2022﹞8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动态管理,现对经核查拟取消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有关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相关问题。
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上海市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
通信地址:上海市荣乐东路2378号
邮编:201613
联系电话:67848609
上海市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松江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