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违规领失业金是“骗保” 心存侥幸不可取

创业   2024-11-19 17:01   上海  



@上海


哎!上个月刚被裁员,补偿金付个房租水电的可撑不了多久,要么回老家找找工作吧。对了,在上海缴的社保可不能亏,我先去办个失业登记先领点失业保险金......



两周后

@老家


遇上好机会了,老家经开区招商引资来了大工厂,我无缝衔接入职了。不过在上海领的失业保险金好像也到账了,不会有问题吧......
@上海

上海人社部门通过失业人员排摸及异地参保数据比对,发现你已涉嫌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即刻退回。



特别提示:

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失业登记采取户籍地或常住地管理制度,失业登记人员常住地发生跨省迁移的应当及时主动办理失业登记注销。如果非户籍失业人员常住地跨省迁移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当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隐瞒失业保险登记注销事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隐瞒就业情况重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均属于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条
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按照本市规定,欺诈骗取资金达到五千元就将获罪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乐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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