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法务说丨第10期 谨防麻精药品滥用,别让“药品”变成毒品!

健康   2024-07-17 15:21   云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响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自2023年4月起,临翔区人民医院(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推出普法系列栏目《临医法务说》,栏目重点关注关于医疗卫生健康行业新颁布的法律条款和贴近百姓的各项政策等,一起聚焦医患关系的热点问题,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使法律条款通俗易懂,更加贴近群众,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和广发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推动构建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

“麻精药品”是什么?

目前临床常用的麻醉药品有可待因、二氢埃托啡、吗啡、羟考酮、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哌替啶、布桂嗪等。

常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三唑仑、哌醋甲酯、氯胺酮等。

常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有苯巴比妥、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咪达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氟西泮、劳拉西泮、布托啡诺、佐匹克隆、唑吡坦、地佐辛、曲马多等。


法丨律丨知丨识丨你丨知丨道丨

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性?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一旦成瘾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主要包括:①破坏人体的高级神经组织,引起精神心理异常、智力下降,导致性情大变、心理变态、人格扭曲,甚至走上暴力或者犯罪的道路;②使人丧失劳动能力,加剧社会和家庭的经济消耗;③可能促进一些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扩散。

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在毒性和成瘾性等方面,第一类精神药品较第二类精神药品更强。滥用精神药品同样会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比如导致精神障碍,引发自残自伤、暴力伤害等极端事件。



法律条例



以丨案丨释丨法丨

案例一

2022年9月,吸毒人员陈某因患病到某医院治疗,结识了该院医师被告人徐某,后陈某向徐某提出非法购买盐酸吗啡注射液等麻精药品,徐某应允。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陈某系吸毒人员,仍先后50余次将盐酸吗啡注射液等麻精药品贩卖给陈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2万余元。经鉴定,徐某贩卖的药品中含吗啡等成分。

2023年6月1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0月10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例二

杜冷丁,即盐酸哌替啶,系临床医疗上给病患镇痛、麻醉的药物,过去常用于缓解癌症病人的癌性疼痛。然而,这一本来用于缓解疼痛的药物,却被一些人滥用,成为毒品的“代餐”。刘某庭,系某医院急诊科主任。2019年至2022年,刘某庭在未亲自诊查患者、未建立相应病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利用麻精药品处方权多次向吸毒人员杨某洪开具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杜冷丁”)处方,或者将自己的麻精药品处方权账号、密码提供给杨某洪,任由其在医院电脑上开具杜冷丁处方,共计非法开具杜冷丁2846支。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这起案件细节。据悉,该案也是湖南省怀化市首例涉麻醉药品失管涉嫌犯罪案件。


图文来源 | 党委办  网络

编辑 | 党委办

审核 | 张   惠

审定 | 尹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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