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襄阳市认真落实湖北省河湖长第8号令,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深化河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集中清理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全面排查21处整治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问题,明确63座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结合库库容曲线复核情况,重点整治防洪库容侵占严重问题,清查整治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清理水库围堤筑坝拦汊26公里。
扎实推进河库遥感图斑疑似问题核查整治。深化划界成果应用,对全市河湖地物遥感图斑疑似问题及时安排,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核查工作,核查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每周公布核查进展情况,挂牌督办,约谈进展迟缓的县(市、区),要求采取强力措施推进,提前完成2547个河湖遥感图斑疑似问题核查。
依法依规开展河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采取“属地管理、一体推进,边查边改、全面整改”的方式,开展河库“清四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7025吨,清除阻水片林157.83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2.24万平方米,清理高杆作物4.09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1.6公里,整治销号率100%,实现了水域无污染物、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障碍物、河道行洪畅通。
信息来源:市作风办
编辑:马雨帆
校对:苏琦琦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