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助力学校特色品牌创建,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体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张教监管字〔2023〕10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我区注册的体育类、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三、遴选要求
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办学资质。机构须持有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已开展一年以上办学活动,按要求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无违规使用资金、卷钱跑路、退费难、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被列入培训机构“黑名单”的不能参与遴选活动。
(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教监管厅函〔2021〕16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遴选程序
1.机构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机构均可向区教体局自主申报,机构可在通告基本要求之外提供更多符合需求的材料。
2.组织专家评审。区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进行评审。
3.公示拟入围机构。区教体局将拟入围的机构及项目在官方媒体予以公示。
4.公布入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入围机构,区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下花园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户凭证;
5.所有聘用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复印件;
6.课程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班额上限等;
7.培训机构培训费报价明细表;
8.近两年办学成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组档资料一份(已经申报星级评定的机构,可以不报组档资料。如另有补充材料,可以报组档资料)。
2.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资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机构在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和申报资料报到区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联系人:李志红,联系电话:0313—5052083。
附:下花园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下花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编辑: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