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选L-1A还是L-1B?美国申请难度最高的工作签证到底难在哪?

教育   2024-10-25 04:30   美国  


在美国各类工作签证中,L-1一直都是一个特别的存在。L-1可以享受的福利是其他几个常见工作签证,例如H-1B、O-1无法比拟的,相对应地L-1的申请要求更高,移民局在审理时也更严格。


对为跨国企业工作的打工人来说L-1可能会成为不错的选择,另外这几年来自国内的高净值人士,选择通过在美国收购、成立公司申请L-1,把L-1作为跳板进一步申请美国绿卡的做法也很常见。


今天小纽来为大家全方位解析L-1两个类别的具体区别、以及L-1的申请难点,有申请L-1计划的小伙伴们可以先码住再找小纽具体咨询申请哟~





L-1一般适用于跨国公司从海外公司向美国分部派遣的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不同的职能可以选择申请的类别包括:


  • L-1A,专门签发给跨国公司高层经理或行政主管,以及尚未在美国设有附属办事处的外国公司需要派遣高管或经理前往美国建立办事处时也可申请L-1A;


  • L-1B,专门签发给具有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尚未在美国设有附属办事处的外国公司需要派遣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前往美国建立办事处时也可申请L-1B。





⚠️这两个类别在资格要求、职位类型、签证期限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


🔲职位类型和职责


👉🏻 L-1A:


  • 适用职位:L-1A适用于公司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管。


  • 职责要求:申请人需要担任公司内的管理或执行职位,具有决策权和管理团队的职责,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制定战略规划、雇佣和解雇员工、管理多个部门或子公司的高管职位等。


  • 适用情景:适用于需要将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管调动到美国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这些人员将在美国分支机构担任管理或执行职务,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 典型职位:可包括各种CXO和部门经理等。


👉🏻L-1B:


  • 适用职位:L-1B适用于具备特殊知识的专业人员。


  • 职责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对公司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方面的特殊知识,这些知识应是公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 适用情景:适用于需要将具备特殊知识的专业人员调动到美国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这些人员将在美国分支机构应用其特殊知识,帮助公司提升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 典型职位:具有独特技术能力的工程师、软件开发人员、产品专家、研究科学家等。


🔲资格要求


👉🏻 L-1A:


  • 工作经历: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为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 公司要求:公司必须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合法运营,有实际业务。


  • 职位要求:申请人在公司内担任管理或执行职务,具备重大决策权和管理团队的职责。


👉🏻 L-1B:


  • 工作经历: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为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 公司要求:公司必须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合法运营,有实际业务。


  • 职位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公司运营中所需的特殊知识,且这些知识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使用期限


👉🏻L-1A:


  • 初次签发期限L-1A签证的初次签发期限为三年。


  • 延期:L-1A签证可以延期,每次延期最多两年,总期限不超过七年。


👉🏻L-1B:


  • 初次签发期限:L-1B签证的初次签发期限为三年。


  • 延期:L-1B签证可以延期一次,最多两年,总期限不超过五年。


🔲申请绿卡


👉🏻 L-1A:


L-1A签证持有人可以通过EB-1C类别申请美国绿卡。EB-1C类别适用于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申请时可以跳过耗时耗力的PERM流程,绿卡到手速度较快。


👉🏻L-1B:


L-1B签证持有人可以通过EB-2或EB-3类别申请绿卡,因为要申请PERM所以申请过程较为复杂和漫长。


🔲家属福利


L-1A和L-1B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可以申请L-2签证,可获得的福利包括:


  • 工作许可:在美国合法从事任何工作。


  • 子女教育:子女可以在美国合法入学和接受教育。





⚠️ 讲完了L-1A和L-1B的具体区别,咱们再来看看L-1申请的难点


连续多年,美国移民局对L-1的考察标准越来越严苛,美国整体的L-1签证持有数量从2007年达到顶峰后就一直下降,批准率连续多年持续下降,RFE和拒批率持续上升,L-1稳稳居于美国最难获批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榜首。


这样的申请难度对于申请人本身的资质、以及申请律师的专业水平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 L-1是否能够申请成功,移民局会重点考察美国和境外这家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格的公司关系”,这就要从公司的所有权(ownership)和控制权(control)入手证明。


  • “所有权”是指对企业组织拥有合法且全部的股份占有权;

  • “控制权”是指对企业组织的管理和运营拥有合法的支配权。


在有些情况下,申请公司为了证明两家企业的合格关系,申请公司会从“代理投票权”(proxy vote)这个角度入手证明对另外一家企业拥有有效的控制权。


✅ 除了对公司关系的要求外,L-1使用人必须在工作中真实承担申请时描述的职能,而不仅是在职务头衔上挂着个名头。





看完今天小纽的文章,大家对申请L-1还有什么问题?或者你在申请L-1的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欢迎在文末留言区给小纽留言,与其他小伙伴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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