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可总有驾驶人
贪一时方便
图一时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11月8日13时许,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疑似酒驾,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王某身上散发着阵阵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42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王某持有A2驾驶证,且在2002年就已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几杯酒下肚
好不容易才取得
A2驾驶证就这样被吊销
真的值吗?
开车前还是要仔细掂量一下
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
请广大驾驶人
编校:崔晓宇 闫帅
责编:曹文娟
核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