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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的《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长治市商务局正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以旧换新政府补贴500元。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参与活动。
为此,长治交警温馨提示:
1、过渡期和无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将非标电动自行车更换为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
2、其他电动自行车车主也可参与此次活动。
3、从2025年3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非国标或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查处。
备注: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是指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算,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我市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号牌为红色号牌)。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3日
附:长治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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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崔晓宇 闫帅
责编:曹文娟
核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