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16时许,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辖区228省道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辆小轿车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在车上翻找很长时间,最后只拿出了行驶证。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某于2020年11月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严厉处罚。
曾经拥有≠现在拥有
编校:崔晓宇 闫帅
责编:曹文娟
核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