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清晨,位于宾川县县城中心街一黄金销售店铺收到一份特别的荣誉,门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开心地接过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特意送来写有“慧眼识诈骗 齐心筑平安”的表扬锦旗。
金店负责人张先生开心地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对顾客负责。反诈防诈人人有责,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参与到反诈行动中来。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让到我们店里销售的顾客消费得安心、放心、舒心。”
寒冬送暖,真情传递,一面红红的锦旗,金色庄重的10个大字,牢织了反诈防诈警民同心安全防护网。暖心的背后,还得从上月的一天说起。
一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走进了宾川县的一家黄金店,企图用诈骗资金购买黄金进行洗钱。然而,他的行为被高度警惕的销售员小王及时发现并报警。在警方的迅速介入下,这起涉及20万元诈骗资金的案件得以成功破获,受害人的财产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案情回顾:11月28日上午,云南昆明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走进宾川县县城的一黄金店,挑选购买黄金饰品,销售员小王见其挑选的饰品均为价值不菲的款式,且熊某某要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额高达11万元的黄金饰品。具有高度警惕和责任心的销售员小王心中不禁产生了疑虑,瞬间想到近期警方宣传的“黄金骗局”及各类识诈反诈知识。小王立即以需要核实信息为由稳住熊某某,并迅速向店内负责人报告情况。该店负责人了解情况后,本着对顾客高度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宾川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确认了熊某某以帮助和某某刷流水贷款为由,在和某某银行卡卡中一共转入20万元诈骗资金,熊某某等人企图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将赃款“洗白”,随后民警迅速将熊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审讯。
销售员小王回忆道:“当时,他(嫌疑人熊某某)在我们这里向我提出先购买价值11万元的黄金饰品,他还要求一次性付款时,我就有点怀疑。让我更加怀疑的是,他向我说的购买理由前言不搭后语,相互矛盾,在描述上有问题。结合近期我看到宾川警方发布的反诈知识宣传,引起了我的警惕,我就向我们负责人汇报了情况。”
金店与警方的迅速联动,使得这起诈骗案件得以迅速侦破。在赠送锦旗现场,民警接到远在陕西省的受害人李女士打来的电话。她激动地说:“相隔这么远,不能当面和你们说声感谢,所以特意打电话过来向你们和帮助我的这家店员亲口说声谢谢,太感谢宾川公安和这家店了!我因为被诈骗分子引导投资理财被骗20万,庆幸被你们及时帮我追回,是你们的热心、负责才帮我挽回了全部的损失,以后一定要增强自己的防诈意识,不再轻易上当受骗。”
宾川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杨军表示:“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及时止损,这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反诈行动得到了全民的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反诈防诈,人人有责,全民参与,你我同行”。
此次事件不仅彰显了金店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更体现了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强大力量。
来源/宾川公安(李丹 陈波)
编辑 责编/李蓉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