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政策百问百答(二)

政务   2024-11-27 21:29   青海  

第二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哪些人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答:针对全省农牧民,以当年确定的监 测范围收入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 “三保 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受其他各种原 因影响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 因意外事故等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 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被纳入监 测帮扶的农牧户。

 

2.监测对象有哪几种类型?

答:监测对象有三种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具体 概念如下: 脱贫不稳定户是指:在已脱贫户中,人 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 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 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是指:除已脱贫户外的在 其余一般农牧户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 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 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牧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 等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 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牧户)是指:虽然 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 受突发事件 (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等各类因素影响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 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牧户, 这类农牧户群体可以是已脱贫户,也可以是 一般农牧户。


3.防止返贫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900 元及以下作为监测范围,对象包括全省农牧 区人口中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易地扶 贫搬迁 (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 城市规划区居住的 “农转非”人口、实际共 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的人 口中,没有享受城镇等相关保障政策,且有 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体。


4.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 系,主要包括农牧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 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 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牧户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 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 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 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牧户自主应对能 力,进行综合研判。具体工作中,可分两大类情况:一是农 牧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受各 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 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 农牧户,一般应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 易致贫户。二是虽然农牧户人均纯收入超出 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 (大 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各类因素影响 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 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 “三保障”和饮水 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一般应识 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5.认定监测对象是否有时间要求?

答:认定工作要结合实际简化程序,公 开公正,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 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 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 少于5天。要提高工作效率,监测对象认定 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 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 据可以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已开展过信息 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制定帮 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6.认定监测对象需要哪些程序?

答:通过乡村干部、12317咨询服务电 话、防贫监测手机APP、易返贫致贫户一 键申报 “二维码”等渠道,接受农牧户个人 或他人代为申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 测对象。农牧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 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 请。对于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 由工作人员在入户时指导农牧户向村委会提 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等无法提出申请又存 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由村委会 (社 区)帮助其提出纳入申请。申请纳入监测范围的农牧户,应承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可 靠,并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授权查询家庭 资产信息。


8.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标注 “风险消除”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风险消除条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 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 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 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 消除。风险消除程序:参照监测对象识别程 序,标注风险消除程序包括乡村入户核实、 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等 环节。


9.对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的监测 对象落实相关措施后,能否消除风险?

答:按照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 见》和 《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 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暂不消除风险。

10.对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如何 通过 “绿色通道”先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 别程序?

答: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突发 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 楚、急需帮扶的,经乡村两级确认,由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 “绿色通道” 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和乡村两级第一时间 — 实施帮扶。原则上,录入 “绿色通道”后1 个月内,要完成对农牧户是否符合监测对象 识别条件的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监 测对象识别程序补充完善有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信息系统 中备注说明情况后,从 “绿色通道”中退 出,同时中止相关帮扶措施。在不影响帮扶 实效的前提下,要保障农牧户知情权,及时 将 “绿色通道”管理过程和帮扶政策实施情 况告知被帮扶农牧户。“绿色通道”是临时 的救急措施,不能代替常态化监测和监测对 象识别程序。


11.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 牧户是否应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

答:农牧户 (含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 在当地监测范围内是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 件之一,但不是识别监测对象的唯一条件, 更不是新的贫困标准。一些农牧户 (含脱贫 户)收入虽然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但收入稳 定,且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 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经过严格认定后,可不识别。


12.什么是 “应纳未纳” “体外循环”, 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 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 险的农牧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 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 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 牧户,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 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 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 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牧户识别为监 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 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 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来 源: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 编:祁志鹏
审 核:胡川宁 
编 辑:普哇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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