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一图解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

科技   2024-11-29 10:55   江苏  
2024年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确立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产研院)法定地位、固化改革经验、明确保障措施、赋权深化改革。《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对单一机构专门立法,也是全国首次针对单一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立法。
《条例》不分章节,共32条,内容涵盖了机构性质、定位职责、改革探索、发展保障和监督管理等主要方面,为江苏产研院深化改革托底护航,破除制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确保省委省政府赋予的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核心使命一张蓝图绘到底;赋权江苏产研院探索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业务、新机制,推动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自主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为全国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江苏经验”。
此次《条例》发布究竟有哪些核心要点?带你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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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作为省委省政府落实举措之一,江苏产研院于2013年12月6日揭牌启运,并分别于2015年5月、2023年6月两次出台《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江苏产研院改革发展。

经过十年改革探索,江苏产研院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四个对接”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探索了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024年7月15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人大通过立法形式,支持江苏产研院在新的历史起点,以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为目标,深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探索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再次谱写江苏深化改革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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