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奋力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充分发挥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全流程各环节功能,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堵点,着力推进执行源头防控,“定分止争”自动履行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该院执行案前义务主体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已达50余起,因实质化解主动撤回异议申请的上百起。
诉中调解+履行跟踪。该院民三庭在办理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中,主办法官经过多轮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5月7日前一次性给付11万元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义务人主动于4月13日一次性给付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热情耐心调、设身处地调、想方设法调、倾尽全力调,调解案件数量最多的民三庭法官,在临近给付期限时因及时提示义务人,90%的案件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自动履行。
案后释法+风险告知。该院环保庭在办理一起因农药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案中,被上诉人承包了大片土地搞种植,因购买了上诉人生产的农药,使用后产生大面积死苗现象,损失惨重。办案法官采取合议庭分工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一对一沟通,使他们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同时,办案法官还就相关法律及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释明。案结三日后,上诉人按照规定期限将款项直接转入被上诉人账户。
执前敦促+执行威慑。该院立案庭靠前处置,在接到执行申请后,联合执行局指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对接当事人执前调查及敦促,向义务人先行催告,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免收执行费用。某企业欠工程款近千万元,因流动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请求申请人能够给些时间分期履行。执行实施庭向申请人讲明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还款意愿但无能力一次性履行。申请人没有同意,要求法官组织到被执行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在被执行人企业现场,看到企业正常经营后,申请人表示:“看到被执行人企业井然有序的经营我也很高兴……”最终,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分期履行。
“红名单”+“黑名单”。该院执行局强化自动履行宣传引导,开启企业“信用加油站”,建立自动履行“红名单”制度,对主动履行义务有需求的被执行人出具主动履行证明。同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加大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集中向公安机关移交一批拒执犯罪线索,并及时向社会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以强大的法律威慑助推主动履行。
“执破融合”+“终本清仓”。今年以来,张家口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就“终本库”中的案件,全面梳理,集中研判,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在张家口中院民二庭统筹指导下,各法院加大“执转破”案件受理,清理了一批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案件,让部分“僵尸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退出执行程序,激活市场主体,为更好保障各方权益带来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