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张家口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发挥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司法复议机关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机制,能够推动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面临的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的问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既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的客观需要,也是应行政争议快速增长的客观现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的司法救济需求的客观需要,对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积极作用。
《决定》就加强行政审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方面,明确全市法院应当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决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程序空转等问题;在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面,规定了整合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力量,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方面,规定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发现行政行为不当或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应当制发司法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办理落实。此外,《决定》还对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大行政审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对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是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鼓舞和激励。张家口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创新佳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