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申报!庆元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政务   2024-10-02 11:11   浙江  
好消息
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切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促进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现启动庆元县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报工作。


一、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二、申报期限


政策申报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适用对象及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3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

裁员率计算方式一:(202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缴费月数计算至2023年末。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严重失信企业、破产清算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四、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自主申报。操作步骤:①搜索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 ;②搜索“稳岗补贴”进入申报页面(受理地区选择庆元县);③按提示准确输入相应内容;④下载申请表,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营业执照和2023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系统可下载)。

2.审核。经办机构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的,在庆元县政府网站公示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尽快发放到位。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返还;

2.劳务派遣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稳岗返还申请时,需提交《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拟拨付用工单位明细表》;并在收到资金后3个月内,向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表》及自有员工资金使用凭证、拨付给用工单位的银行转账凭证,主动向经办机构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提交退回给失业保险基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4.规范资金返还渠道。一般发放至企业对公账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具体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


第二步: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入申报页面(受理地区选择庆元县);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字段信息;


第四步:系统比对该单位是否为劳务派遣单位,如是劳务派遣单位需勾选单位承诺须知信息,填写劳务派遣单位信息模块,如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填写;

第五步: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单,“点击下载表单”,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同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和2023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系统可下载,下载步骤: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我要办税—社保费申报及缴纳—单位缴费证明开具—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如有其他需要咨询
请联系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庆元县审批中心6楼6014(濛洲街222号)
电话:0578-6059273、0578-6059281

来源:庆元就业

编辑:陈沛沛
责编:周爱琴
终审:张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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