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班级群、补习班的交流群……身为家长,相信大家都加入了不少家长群。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却乘机而入,混入群中冒充“老师”借收取资料费的名义实施诈骗。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一起冒充老师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诈骗学生家长钱财的案件。对被告人罗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底,被告人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俗称:“飞机” ),联系上家后,按照上家要求将烟酒店、手机店的商家收款二维码拍下后发给商家,上家通过收款二维码将被诈骗资金直接转入商家账户,罗某再将被诈骗资金购买成商品交给上家。
2022年8月29日,被告人罗某按照上家要求将贵州省某便利店收款二维码拍下后发给上家,上家又将该二维码照片发至马村区某学校的家长微信群中,冒充老师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诈骗该校孙某等36名家长每人598元,共计21528元。被骗资金21528元转入某便利店账户后,便利店店主叶某发现账户先后收到36笔、每笔598元的转账,感觉不正常就未同意罗某将购买的香烟取走,约定过两天账户没有异常,罗某再来取香烟,罗某未获利。2022年8月30日,该款被民警查获。2023年2月16日,该款发还孙某等36名家长。
审理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罗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调查评估意见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冒充老师收费的案件高频多发。家长们在收到“交费”“转账”等通知时,不要急于转账,先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实性,防止上当受骗。
同时提醒商家,保管好收款码,对于不明进账要提高警惕,加强辨别,以防资金受损。
来源:马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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