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民生   2025-01-02 10:38   广东  


为了促进青少年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弘扬足球之乡优秀传统,推动梅州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梅州制定了《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提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幼儿园将足球体验与启蒙作为特色课程融入幼儿园教学内容,推进幼儿足球的启蒙和普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当设置足球教练员岗位,选拔和接收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并建立男、女校队,合理安排校队的文化课程、师资,保障学习和训练时间。


《条例》提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足球协会应当引导各类学校、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职业足球俱乐部等,建立健全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发掘与选拔工作机制,并按照规定协助符合条件的青少年球员申报运动员等级证书。中小学校应当支持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职业足球俱乐部、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对优秀青少年球员的选拔、参赛等工作。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职业足球俱乐部、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应当支持青少年球员代表原学校参加校园足球比赛。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综合

编辑:黄春梅

责编:张翔

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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