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驾车!扬州这里三车相撞!

民生   2024-12-16 17:45   江苏  
都说车辆不能带“病”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事实上,驾驶人同样也不能带病驾车。
12月15日16时44分许,赵某 ( 男性,39岁,泰州市泰兴市人 )驾驶苏K29KXX轿车沿高邮市区前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家熟食门前时,与由东向西杨某 ( 男,30岁,高邮市人)驾驶的苏KDG78XX轿车发生相碰。

此时,苏KDG78XX轿车在相碰时,又与由东向西赵某 ( 女性, 45岁,高邮市界首镇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赵某三根肋骨折、杨某一根肋骨骨折、赵某(女)倒地受皮外伤,两轿车及电动车严重受损。

后经事故处理民警初步了解得知:赵某因驾驶过程中身体感觉不适(感冒引发的头晕咳嗽),造成操作不当,是导致该起事故直接的原因。

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交警提醒:开车时如果有倦意或身体不适,一定要及时在安全处停好车辆适当休息,保证行车安全。
来源:扬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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