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机”不可失 “警”急找回

民生   2025-01-03 17:07   江西  


近日,汪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珠山分局太白园派出所,以此表达对民警帮忙找回手机的感谢之情。


“警察同志,我手机丢了,你们能帮我找找么?里面有好多重要信息。”12月26日,太白园派出所接一群众汪女士求助,称自己走路时不慎将手机丢失。看着神情紧张的汪女士,副所长程先康一边安抚汪女士,一边详细了解手机丢失过程。经了解,汪女士在丢失手机后一直拨打丢失手机号码,一陌生男子接通称要支付5000元,才愿意将手机归还。程先康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在分局侦查中心的协助下,成功找到捡拾手机的男子。民警对男子一番教育警示后,将手机取回送到了汪女士手中。

对群众来说,锦旗很小,小的放不下他们的千言万语;对警察来说,锦旗很大,大的装不完他们的为民情怀。一面锦旗,一种激励,凝聚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太白园派出所将以此为目标,继续用实际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温暖、体会到公安担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  图:杨芳

编  辑:程纹妮

校  稿:杨玉璐

一  审:雷诗琪

二  审:李晓君

三  审:周陈松

珠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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