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时事   2025-01-09 19:15   新疆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立足当前,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重大部署的深层要义,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 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就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基本遵循,切实把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部署领会到位、落实到位,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形成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格局。

深刻认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农业篇章、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然选择。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其中乡村人口约占5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城乡协调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还不够稳固,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够协调,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突出短板。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以城乡融合发展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可以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只有共谱城乡融合发展“协奏曲”,才能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世界上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等挑战。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需求,开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从国内需求看,乡村是巨大消费市场,也是巨大要素市场,扩大国内需求乡村大有作为;几亿农民奔向现代化,可释放巨大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从国际环境看,城乡融合发展关联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秩序安全,能够有效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指向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它是发展性、共享性与可持续性的统一。中国式现代化是包括广大农民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然要求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现阶段,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仍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为此,必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因此,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是全体人民通往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准确把握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基本遵循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国家现代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农村居民占总人口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这并不改变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的重要地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切实把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通过“新的伟大革命”的时代动力,释放资源要素城乡对流的市场机制动能、激发城乡参与主体合作共赢的内生动能、把握人口迁徙流动规律的价值动能,以改革思维打破城乡分割的各种壁垒,创新新机制、重构新格局、培养新力量,不断丰富城乡融合发展新内涵,形成城乡之间相互支撑、共同发展、互动共荣的局面。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发展过程,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体制改革、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这就需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创新即改革农业农村领域的制度机制,为乡村增动力、添活力;协调即推动实现城乡、工农、区域互促发展;开放即打通要素流通堵点,实现自由双向流动;绿色即维护农村的永续发展和农民的美好追求;共享即让广大农民群众享有现代化的发展成果。

坚持以县域为发展重要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介于“城尾乡头”的县城,因与城乡联系紧密、地域范围适中,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最有条件率先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通道。县域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不仅承担着经济大循环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还肩负着推动国家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为此,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县域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重要作用,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切实完成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

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2023年末,新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24%,常住乡村人口1059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40.76%。落实《决定》安排部署,要以完善社会保障资源配置方式为切入点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消除其后顾之忧;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县域城乡公共服务一体配置;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立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村人口“非农化”流转情形,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依托政策引导,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更加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实现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户的组织化和农村共同富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以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带动农民增收。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新疆作为农业大区,在实践中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健全保障粮食安全体制机制,重点要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完善覆盖农村人口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重点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建立以提升发展能力为导向的脱贫区域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县域富民产业发展促进机制,重点做好“土特产”文章,强龙头、补链条、新业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健全要素优先保障机制,重点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土地要素的配置效率。要及时根据农业农村的新形势、新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对此,要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要深化农村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坚持集体所有权、落实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拓展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配置空间;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市场化水平,增加农民的征地补偿。

(执笔人:张岩,新疆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今日新疆》2024/24


编辑:杜慧婷

审核:李   晔
监审:徐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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