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目前已累计为5000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
收到用户提交电子行驶证申领请求后,系统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申领结果。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单位车辆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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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用户出示
△单位用户出示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网上在线办理业务需要提交行驶证的,用户可选择下载电子行驶证图片。
具体操作为: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下载】按钮,本人直接出示的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后下载,授权出示的直接下载。下载的电子行驶证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
监 审:项震江
总监审:周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