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民生   2024-11-13 08:31   浙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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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新华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 审:涂心茹
责 编:陈婵娟
监 审:项震江
总监审:周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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