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最新公告

时事   2025-01-08 21:09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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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青海湖冰封期裸鲤资源保护公告

当前,青海湖进入冬季冰封期,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风险隐患增大,为持续巩固青海湖裸鲤保护成效,进一步落实好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行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青海湖禁渔期,特别在冰封期捕捞湟鱼或以任何方式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及其制品。

2、禁止当地群众为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及其制品提供场所、平台或者其他交易服务,牟取非法利益。

3、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以最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保护青海湖湟鱼资源意识,确保辖区人员不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青海湖生态资源。

5.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青海湖湟鱼行为请及时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0970-8850594

天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7-8267257

共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4-8420233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0-8654669

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970-8645597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来源 |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监制丨董健人  责编丨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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