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宣判
11月14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对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佩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李佩霞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矩,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横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等情节。
法院认为,虽然李佩霞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但鉴于其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现场,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同时,旁听的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也见证了这一庄严的司法过程,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回顾整个案件,我们可以发现,李佩霞的堕落并非一朝一夕。
早在2023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就收到了群众实名检举李佩霞的信访件,反映其在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存在虚列经费、违规做假账、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江西省纪委监委查明了李佩霞的违纪违法事实,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一处理结果不仅体现了党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态度,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李佩霞案件还牵出了另一名重要人物——江西省万年县委书记毛奇。
据调查,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则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
这一发现不仅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也再次凸显了反腐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024年7月,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毛奇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毛奇涉嫌犯罪问题也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佩霞和毛奇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反腐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李佩霞作为一名基层党委书记,其受贿行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环境紧密相连。
她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这背后反映出的是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因此,要根除腐败现象,就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