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民国女刺客到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女律师

文摘   2024-11-03 00:00   广东  





在风起云涌的民国初年,有一位女性以其非凡的胆识和智慧,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就是郑毓秀,中国近代第一位女博士,一个在革命浪潮中敢于刺杀权臣、挑战旧秩序的女侠。

她的故事,是一曲激昂的革命颂歌,也是一段传奇的女性奋斗史。

  壹  

郑毓秀,一个出生于官宦世家的女子,却有着超越时代的独立精神。

她五岁拒绝缠足,十四岁解除婚约,她的每一步都踏在了时代的前沿。

在日本留学期间,她结识了孙中山,加入了同盟会,从此踏上了革命的道路。

她不仅是反清反封建的革命志士,更是在辛亥革命初期,不顾个人安危,为革命党人运送炸弹,参与刺杀清廷大臣良弼和内阁总理袁世凯,展现了一个侠女的本色。

1912年,郑毓秀策划并组织了一系列刺杀行动,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针对袁世凯的刺杀。

她和革命者们组成了敢死队,预先埋伏在袁世凯上早朝的路上,计划在袁世凯车队经过时,从四面八方包抄并同时投掷炸弹。

然而,就在行动前夜,同盟会总部下达紧急指令,取消刺杀袁世凯的行动,因为据他们刚刚获悉的消息,当时令南北和谈陷入僵局的关键人物,并不是袁世凯,而是良弼。

尽管如此,刺杀行动还是发生了,郑毓秀为了掩护战友,掏出手枪,胡乱开枪,成功转移了警察的注意力,并机智地逃脱了现场……


  贰  

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一位杰出的中国近代女性革命家、法制建设的先锋以及女权运动的积极倡导者。

1924年,一位名叫郑毓秀的广东女性,以她非凡的才华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巴黎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了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她不仅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更是在法律领域开创了多个“第一”:

第一位女性律师

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

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

以及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也是民国女刺客,曾参与刺杀袁世凯。


她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

她的祖父郑姚是香港著名的地产大亨,而她的父亲郑文治则是清朝时期户部的一名官员,家境殷实。

这样的家庭背景为她的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她从小便接触到丰富的知识和思想。

郑毓秀的叛逆精神早在幼年时期便显露无遗。

1897年,随家人迁居广州,她在私塾学习期间坚决反对缠足,展现出强烈的个性和对女性权利的关注。

1903年,她随母亲前往北京,入读崇实女校,接受新式教育。

1904年,郑毓秀果断毁弃了祖母为她安排的婚约,显示出她对自主权的追求。

之后,她的家人迁至天津,她在美国教会开办的中西女校继续深造。

1905年,郑毓秀留学日本,受到孙中山的反清革命思想影响,便加入了同盟会,成为当时唯一的女性成员。

她在革命活动中表现出色,参与了多次重大行动,包括1911年武昌起义前的策划和行刺清廷高官的行动,凭借机智与勇气屡次化险为夷,显示出她的革命精神和非凡的胆略。

  叁  


郑毓秀在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同样不可小觑。

1914年,她在巴黎索邦大学攻读法政专业,经过三年的努力,1917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1924年,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比较中国宪法》一书,成为中国女子在欧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第一人

这一成就不仅标志着她个人的辉煌,更为中国女性在法律领域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回国后,郑毓秀在上海设立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律师。

她利用自己在法学上的深厚造诣,为女性争取权益,积极参与法律改革。

1927年,她被任命为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之后又担任上海临时法院院长,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先锋。

郑毓秀不仅在法律领域展现了卓越才华,在女权运动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她积极参与女子参政运动,联合各女子团体,要求中央政府给予女性参政权。

她创办了多份报刊,宣传女权思想,推动社会对女性地位的关注。

她的努力在《中华民国民法》的起草过程中得到了体现。

在这部法律中,郑毓秀坚持加入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首次在法律中写入了婚姻自主权和平等继承权的内容,为后来的女性解放运动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肆  


1928年春,郑毓秀受南京政府之托赴巴黎,探查法国对中国动荡政局的态度。

同年12月,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的成立,她荣任首届立法委员,与宋美龄一同成为仅有的两位女性法学专家。

1929年,郑毓秀的职责进一步扩大,她不仅担任建设委员会和赈灾委员会的委员,还作为民法起草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与傅秉常等共同起草《中华民国民法》。

她深入研究欧美法律,结合中国国情,推动妇女权益保护条款的纳入,将平等继承权、婚姻自主等理念首次写入中国法律,为中国法制现代化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抗日战争期间,郑毓秀不仅继续担任立法委员和教育部次长,还与宋美龄合作,组织妇女参与战时工作,为前线将士提供支持。

1942年,随着丈夫魏道明赴美任职,郑毓秀也积极参与社会救济和公共事务,成为“各国援华会”名誉主席,并以其政治智慧获得罗斯福夫人的高度评价。

1943年,她出版了英文自传《我的革命生涯——魏道明夫人自传》,记录了自己的非凡经历。

战后,郑毓秀夫妇回国,她再次被选为立法院委员。随着魏道明成为台湾省主席,郑毓秀随夫定居台湾。

1948年,夫妇俩移居美国,先是纽约,后至南加利福尼亚。

然而,政治风云变幻后,郑毓秀夫妇一度陷入迷茫,甚至远赴巴西尝试商业活动,但最终因经营不善返回美国,过着旅居生活。

在异乡,郑毓秀深感无力,常与友人回忆往昔。1954年,她不幸患上癌症,被迫切除左臂,对她的打击极大。

1959年12月16日,这位一生波澜壮阔的女性在洛杉矶逝世,享年68岁,结束了她传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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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阿堂
排版:张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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