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委员观察】如何让育龄人口敢生愿意生?

政务   2025-01-20 21:21   浙江  



编者按

今年温州市两会如期而至。围绕“强城行动”提出的目标,温州如何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

两会期间,《委员观察》栏目推出特别报道,且听市政协委员建发展之言、献务实之策。今天请看“提高人口出生率”篇。


人口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人口规模是评判城市能级的重要指标之一。当前近千万人口的城市纷纷“摩拳擦掌”,冲刺千万人口城市,温州便是其中一。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提升人口数量和质量,关键在于提升人口出生率。但近年来,由于居民生活成本高,小孩生养压力大,年轻人结婚、生育意愿明显降低。据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市辖区助产机构共出生人口5.29万人,较2022年下降8.17%。出生人口自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后的生育高峰后已七连降,但下降率逐年趋缓,2023年为近年来最低降幅。

温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人口问题。为了提升人口生育率,从生、养、住、学上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在生育补贴方面,2023年5月,市本级出台《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对生育一、二、三孩的户籍家庭分别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2000元、3000元。瓯海区则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户籍家庭每年分别发放养育补贴12000元、24000元,直至三周岁。在购房租房方面,龙港市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户籍家庭,在龙港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无房户给予5万元补助。在教育入学方面,瑞安市对市内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二孩、三孩,分别给予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费标准50%、100%补助。

2024年温州发布“强城行动”三年计划,将打造“双万”(万亿GDP、千万人口)城市提上议程。显然,冲刺千万级常住人口的号角已经吹响。温州该如何突破瓶颈、打通“最后一公里”,大力提高人口出生率,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本次《委员观察》栏目,邀请市政协委员们建言献策。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市委会常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谢聪颖

优化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妇幼健康工作承担着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重大责任,而县级及以下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工作,当前实际工作开展与人口高质量发展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为高效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提质,建议如下:

一是营造生育友好氛围,提升群众生育意愿。加快计划生育协会更名为人口家庭协会的步伐。将“计生协会员活动日”更名为“人口家庭关爱日”。开展清理遗留在网络空间及农村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标语专项行动,设立生育关爱专项基金,对高危、困难孕产妇提供人文关怀和经济支持。建立健全不孕不育者助孕机制,提供经济补助和便捷可及的辅助生育支持。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保障优质服务。由于妇幼保健工作难以量化,且近期成效难以显现,因此,仍需保留从业人员一类公益事业编制。建议提高妇幼保健高级职称占比,降低晋升门槛,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入职;优化倾斜拓宽全科医师、中医师、精神卫生等临床医师转岗晋升妇幼保健公卫类职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帮扶、培训,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是普及妇幼健康知识,稳护优生优育。建议进一步重视妇幼健康教育,按服务人口量和区域覆盖率,落实群体妇幼健康教育经费。制定出台与宣讲工作相匹配的薪酬激励机制,让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付出得以体现。建立健全区县、乡镇(街道)街道、村居(社区)社区三级妇幼健康宣传教育队伍。根据不同目标人群,联系目标受众主管部门,建立妇幼健康教育联盟,系统性常态化针对性开展宣教。


市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旭梅

切实加强女职工生育养育权益保护


在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出台前,我市进行过抽样调查,二孩、三孩生育意愿分别为34.33%和4.53%,女性在生育养育过程中占主导地位。但目前,我市存在女性生育养育压力大,个别企业的女职工对生育政策权益了解不深,女职工维权能力弱等问题,对此,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健全配套政策。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社会、企业、个人权责,出台科学合理的政策,把女职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通过降低社保费率,以及其他领域的费用减免、补贴,如将产生的费用作为单位职工福利费支出予以税前全额扣除。鼓励企业建立灵活的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支持女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减轻女职工压力。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公益团体关心关爱女职工生育养育,将其列入常态化工作内容。

二是打造良好育儿环境。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建设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将托育场所规划与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打通托育机构保育、医务、教育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利用现行医务人员、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制,保障托育机构相关人员继续教育渠道畅通。落实男性陪产假。关心女性出行,在景区、车站等种类公共场设立专用通道或优先等级,为照料婴幼儿的女性提供方便。

三是完善产后女职工再就业制度。人力社保、经信、妇联、工会等部门要联动全面摸排产后女性就业需求、强化岗位供给,增加女性公益性岗位上岗就业人数,推动产后女性“应就尽就、应帮尽帮”。加强对产后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女性社会参与度和竞争力,加大女性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创业指导和政策兑现。


市政协委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海芬

提升托幼、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为年轻人解决后顾之忧


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在推动托幼、课后托管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面对多样化需求,托幼、课后托管服务仍存在一些困难亟待解决,如托幼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均,托幼、学前教育分头管理、制约了服务一体化,托位使用率不高,课后托管服务资源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托幼服务体系,合理资源配置。统筹0~3岁托育和3~6岁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能,设立统一的托幼管理体系,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托幼一体化管理。提升公办托育机构比例,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鼓励公办幼儿园向托育服务延伸,为0~3岁儿童提供低收费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托育服务,通过提供场地、设备和师资支持,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通过财政补贴降低普惠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家庭的托育负担。

二是加强托育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托幼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托育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幼儿在托幼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性,加强托育人才培育,将育婴员、保育师纳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畅通医疗专职保健人员的职称晋升路径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晋升路径。完善保教结合服务内容,引入早教课程,以满足家长对托育机构教育质量需求。

三是强化托管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托管经费投入,加强对课后托管服务的财政支持,适当提高教师的课时补助标准,以确保教师超时工作获得合理报酬。同时,可在基本服务收费基础上增设适当收费项目。通过引入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等社会资源加强师资力量,丰富托管服务形式。鼓励学校与非遗传承人、艺术家等合作,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等特色课程,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推动课后托管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温都记者 李雅 杨晓宴

编辑 王瓅

责编 吕进科

审核 占昭昭

监制 施文洪

▲《温州都市报》2025年1月20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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