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还是大气:“欧盟不能只关注国内的清洁工业政策而不领导国外的工业革命”
原文链接:https://www.cer.eu/sites/default/files/pbrief_EC_AB_cbam_3.12.24.pdf通过新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欧盟将对某些工业产品的国内外生产商征收相同的碳价格。但是,由于碳边境调整机制将对贸易设置新的壁垒,它激怒了欧盟的许多贸易伙伴。一些国家,尤其是拥有碳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中国家,称 CBAM 具有歧视性:中国和印度已经表示要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法律挑战。Elisabetta Cornago 和 Aslak Berg 撰写了一份新的 CER(Center for European Reform,欧洲改革中心) 政策简报《从CBAM的过渡阶段学习》:该报告认为,欧盟应将 CBAM 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清洁工业投资的具体行动相结合,从而引领工业脱碳革命。作者发现,到目前为止,CBAM 并没有明显改变受影响商品(铁、钢、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气)的贸易流动。这也许并不奇怪,因为碳含量费用要到 2026 年才开始征收(尽管进口商已经必须处理估算碳含量和报告碳含量等官僚成本)。但是,CBAM 已经产生了一些积极的 “政策溢出效应”,鼓励一些国家的政府考虑采取碳定价政策,以减轻 CBAM 对其经济造成的负担。预计 CBAM 将逐步重塑全球受影响产品的工业生产,激励外国生产商转向低碳生产工艺。但其对经济的影响是不对称的:受 CBAM 影响最大的国家将是那些向欧盟出口大量碳密集型产品且不实行国内碳价格的国家。该政策简报认为,为避免对 CBAM 的反弹,欧盟应承认其对一些贸易伙伴的倒退影响,并利用 CBAM 的收入来减轻这种影响。欧盟应将对国外工业去碳化投资的具体支持作为其气候外交和对外投资战略的关键部分。欧盟应通过财政援助、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将对国外工业脱碳投资的具体支持作为其气候外交和对外投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CER高级研究员Elisabetta Cornago说:“尽管CBAM仍处于初期阶段,但它已经加速了欧盟以外地区对碳定价的接受。但欧盟不应自鸣得意,因为没有支持计划的CBAM将对低收入国家造成损害,也可能对气候行动造成损害。CBAM 的收入应该用于为低收入国家的清洁工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CER 研究员阿斯拉克-伯格(Aslak Berg)说:“到目前为止,CBAM 对贸易的影响很小,但它已经引发了贸易紧张局势,因为许多国家将其视为一种保护主义措施。全面实施 CBAM 将进一步加剧紧张局势。因此,欧盟应采取务实的态度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以下是该报告的摘要:
欧盟通过其排放交易系统(EU ETS)对其重工业施加碳价格。为了防止碳泄漏——碳密集型产业从欧盟流向环境法规较宽松的国家——欧盟迄今为止选择让其重工业在很大程度上免于ETS碳价格。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改变了欧盟的战略,通过对国内生产和在欧盟销售的外国生产商施加碳定价,这使得欧盟能够平衡竞争环境。CBAM适用于从欧盟以外进口的一部分商品:铁和钢、水泥、铝、肥料、电力和氢气。
自2023年10月以来,CBAM已经开始对这些商品征收碳核算和报告义务。这些义务在行政上是繁重的,但在引入一年后,CBAM对贸易流没有明显影响。生产商正在吸收这些行政成本,他们继续与欧盟进行贸易。同时,CBAM已经鼓励其他国家实施自己的碳价格体系或调整机制。
从2026年开始,CBAM商品的进口商将不得不支付与欧盟ETS一致的碳价格。这将推动外国生产商专注于向欧盟出口“更清洁”的、低碳产品,将更多的碳密集型产品转移到其他地方。排放不会立即减少,CBAM商品的全球市场可能会在低碳和高碳商品之间分裂——至少直到前者在全球范围内更具竞争力。但从长远来看,将有更多的动力去脱碳CBAM商品的生产,导致向欧盟出口更清洁的商品,以及总体上降低工业排放。
CBAM是一个具有贸易影响的气候政策工具。这种混合性质激怒了许多欧盟的贸易伙伴:他们的主要批评是CBAM具有歧视性,优先考虑选择碳定价的国家而不是其他脱碳政策。它还对碳密集型过程较多的生产商施加了相对更重的成本,这些生产商往往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一些国家已经威胁要对CBAM向WTO提起投诉,尽管欧盟仍然坚持认为该政策符合WTO规定。
受CBAM影响最大的国家将是那些向欧盟出口大量碳密集型商品且不实施国内碳价格的国家。许多是大型经济体,大多数属于高收入或中等收入类别:中国、俄罗斯、土耳其、英国、美国。这些国家有能力适应CBAM——实施或加强自己的碳定价体系(如中国、土耳其和英国),补贴工业脱碳(如美国一直在通过《通胀削减法案》这样做),或者仅仅承受损失(如俄罗斯的情况)。▲虽然中国不是对欧盟出口钢铁制品最多的国家,但是货值依然遥遥领先
然而,也有一些大型经济体将受到CBAM的影响,可能需要欧盟额外的支持以适应其工业向零碳未来的转型——如印度、越南、巴西和乌克兰。尽管较小的低收入国家在欧盟进口中所占比例较小,但受CBAM影响的商品可能是其经济的重要部门——如莫桑比克或津巴布韦。欧盟应该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并重新考虑减轻CBAM对它们影响的方式。它应该利用CBAM收入资助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脱碳支持政策。此外,欧盟应该重新考虑(至少暂时)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和受到俄罗斯攻击的乌克兰的CBAM。欧盟需要与其贸易伙伴接触,支持那些想要采用碳定价体系的国家,帮助它们设计和实施这样的体系。已经实施碳定价的国家,如英国,应该寻求与欧盟达成双边协议,以免除CBAM并避免其繁文缛节。这可能需要这些国家与欧盟谈判,将其排放交易系统与欧盟ETS联系起来。欧盟不能只关注国内的清洁工业政策而不领导国外的工业革命:欧盟委员会应该将对工业脱碳的具体支持,从财政支持到技术转让,作为其气候外交和对外投资战略的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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