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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导览:
内容来源: 中创碳投
What is Article 6?
Article 6 of the Paris Agreement allows countries to voluntarily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o achieve emission reduction targets set out in their NDCs. This means that, under Article 6, a country (or countries) will be able to transfer carbon credits earned from the reduction of GHG emissions to help one or more countries meet climate targets. Within Article 6, Article 6.2 creates the basis for trading in GHG emission reductions (or “mitigation outcomes”) across countries. Article 6.4 is expected to be similar to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of the Kyoto Protocol. It establishes a mechanism for trading GHG emission reductions between countries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Parties – the decision-making body of the 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Article 6.8 recognizes non-market approaches to promote mitigation and adaptation. It introduces cooperation through finance,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capacity building, where no trading of emission reductions is involved.
Article 6 of the Paris Agreement allows countries to voluntarily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o achieve emission reduction targets set out in their NDCs.
引言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碳定价机制被广泛认为是激励减排和促进清洁能源转型的关键工具。此前,托克集团与牛津大学能源研究所共同发表了报告《The creation of a global carbon market a taxonomy of carbon pricing under article 6》(全球碳市场的创建:第六条款下碳定价的分类),该报告分析了不同类型的碳定价应用、碳单位规则的制定、碳单位的核心规范,以及碳单位类型及其在成本和规模上的变化,并对第6条做了详细解读。
《巴黎协定》第6条(以下简称“第6条”)作为一项关键条款,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框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为各国提供了一个灵活的机制,以实现减排目标,特别是那些经济发展和减排潜力有限的国家。第6条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促进国家之间的合作,推动全球减排承诺的实现,同时鼓励气候融资的流动,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然而,第6条不仅仅是关于国家间的合作,还涉及到私人部门的参与,这与过去的碳市场机制有所不同。因此,解读第6条时,必须从全球碳会计、信用交易以及市场机制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
# 01
第6条的概述与目标
《巴黎协定》第6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球合作、市场机制及碳交易,帮助各国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NDC)。与《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不同,第6条更加注重全球碳会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如何避免“双重计算”。第6条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健全的碳会计”——确保每一笔交易的碳信用都能够与出口国的减排负债相对应,从而保证没有国家能“偷换”减排责任。这一机制的实施将促使全球各国在追求减排目标时,确保能够互相对账,避免一个碳信用同时被多个国家使用。
此外,第6条还允许私人部门参与碳信用的生成、买卖与交易,这是与《京都议定书》下的CDM机制最大的不同。在CDM下,购买国所获得的碳信用主要用于满足气候融资目标,而不考虑“碳负债”的概念。相比之下,第6条更加关注碳会计的准确性和国家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第6条的会计模式要求每一个通过国际市场交易的碳信用都必须进行“相应调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s, CA),确保交易的透明性与责任的落实。
# 02
第6条的核心会计机制:相应调整
在第6条中,最为关键的会计机制就是“相应调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s)。这一机制的作用是确保碳信用的交易不会导致“双重计算”。即当一个国家通过碳市场出售减排信用时,必须在自己的减排清单上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这些减排目标已经被“转移”到购买国的减排记录中。因此,出口国在减排过程中需要承担更高的责任,以确保其减排承诺的有效性与透明度。
相应调整的实施,实际上为国际碳市场创造了一个可靠的框架。这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双重计算,还为了增强市场的信用与透明度,从而鼓励更多的国家与企业参与到全球碳市场中。这一机制也构建了一个健全的市场基础,使得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碳信用的交易。
# 03
第6条的分层与市场复杂性
第6条的市场机制设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多层次的机制设计为全球碳市场提供了灵活性和适应性。这种复杂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碳信用的定义和标准需要适应不同国家和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不同买家的需求和偏好也会影响碳市场的运作。
例如,尽管第6条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并且通过规范化的碳信用体系确保交易的可靠性和透明性,但不同国家和企业对碳信用的需求仍然存在差异。某些国家可能更加青睐技术回避类项目(如能源效率项目),而其他国家则可能更关注自然资源类解决方案(如森林碳汇)。此外,企业在购买碳信用时,往往会考虑自己的具体目标,例如是否偏好生物多样性项目或恢复性项目。因此,第6条的碳市场机制,并非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一个多层次、多样化的市场,适应不同国家、企业以及不同项目类型的需求。
第6条通过允许“自愿减排单位”(Mitigation Contribution Units, MCU)的引入,为私人部门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企业可以购买不进行相应调整的碳信用,以此参与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不必直接承担国家级的减排责任。这一机制将国家合规市场和企业自愿市场连接起来,为双方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也促使两者在实现减排目标时能够相互协作。
# 04
碳定价与市场流动性
碳定价在第6条框架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碳定价通过市场化机制对碳排放进行定价,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激励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减排和碳捕捉项目中。碳定价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对工业排放的惩罚、对绿色氢气的补贴、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小规模太阳能项目的碳信用。这些不同形式的碳定价工具,都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并根据买家的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
在第6条的框架下,碳定价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为市场提供了更大的流动性和更多的投资机会。通过允许不同类型的碳信用进行交易,国际碳市场能够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并推动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这种市场的流动性不仅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支持,还能够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技术创新与合作。
# 05
市场复杂性与碳市场的未来
尽管第6条框架带来了更加规范的碳市场,但市场的复杂性依然存在。首先,由于不同国家、不同企业的需求存在差异,碳市场中的定价和信用类型将更加多样化。其次,随着技术进步和科学发现的不断发展,碳市场的复杂性可能进一步加剧。例如,随着更多减排和碳捕捉技术的应用,碳信用的种类和质量将会更加多样化。
然而,这种复杂性并不意味着碳市场的前景黯淡。相反,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以灵活应对全球减排挑战。正如商品市场经历了从石油到天然气的转变一样,碳市场也将在不断的创新和变革中,朝着更加成熟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结论
《巴黎协定》第6条的实施将为全球碳市场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推动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通过灵活的市场机制、透明的碳会计和多样化的碳信用类型,第6条为各国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合作与投资机会。然而,碳市场的复杂性和市场的多样性,也要求各方更加注重标准化、透明度和责任感。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演化,碳市场的未来将充满机遇和挑战。
本文内容通过中创碳知协助整理,原文链接详见:https://www.oxfordenergy.org/publications/the-creation-of-a-global-carbon-market-a-taxonomy-of-carbon-pricing-under-articl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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