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期我们将家族信托比喻成可以使资产保值增值,并按照自己预设的方式存取使用以及传承给下一代的保险箱。今天我们来说说家族信托的法律出处。
我国于200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法》第三条将信托分为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和公益信托三大类。
从法理上,这是从信托的委托关系和法律功能进行的分类。其中,民事信托一般指受托人为自然人或非营业行为的信托;营业信托顾名思义指受托人将家族信托作为其主营业务,因此,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一般为营业信托;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信托法》并没有“家族信托”的概念和定义。
“家族信托”一词,出现于我国银保监会2018年8月下发的37号文,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实务中我们被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家族信托是否就是理财产品呢?大家认为呢?我们下期进一步解说。
-栏目介绍-
雅共言灋
由广东天禀律师事务所雅共家族办公室出品的关于法律知识研究与分享的音频专栏。“灋”音义同“法”,天禀创办本栏目的初心,如同天禀对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主流与新兴、典雅与通俗的文化所秉持的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态度一样,法律的学习和掌握也不应局限于法律从业者,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也是我们天禀人所希冀的。不啻微茫,造炬成阳,天禀将以法律之声,与您相伴,奋楫笃行,助力您的家族财富传承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