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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队员在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沿线巡查时,发现沿线出现大量违规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环境。
执法人员根据违规张贴小广告上公布的内容及通讯地址,确定案件的当事人为赫山区某服装店。经查,该服装店为招揽生意,安排员工在桃花仑东路、罗溪路等路段沿线路灯杆、公交车站台等醒目位置张贴了百余张小广告,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向该服装店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开展宣传教育,并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对该服装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截至目前,涉事当事人已缴清罚款,违规张贴的小广告已基本清理完毕。
桃花仑东路张贴“牛皮癣”小广告整改前后对比
萝溪路张贴“牛皮癣”小广告整改前后对比
法律链接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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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城管、市城管执法支队 孙江恺 吴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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