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故事汇展播(二) | 恶行累累,终被“一锅端”

文摘   2024-08-16 10:47   湖北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深化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认识,努力建设平安荆门、法治荆门,荆门市扫黑办编辑整理《扫黑除恶故事汇》,为您解读典型案例,展示先进事迹,共筑安全防线。


今天为您讲述:郭某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郭某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全体成员唯他马首是瞻,事事听命于郭某红。该黑社会组织人员由郭某红等24人组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郭某红对整个组织的运行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处于组织的核心地位。


  1996年8月,从事个体油料运输的郭某红途径湖北省巴东县时,车辆因爆胎而抛锚,修车老板谭某对人生地不熟的郭某红漫天要价,吃了亏的郭某红心有不忿,约齐了5、6名司机朋友后,郭某红以修车为由将谭某约了出来,毫无防备的谭某刚露面就被一哄而上的郭某红等人打倒在地,最终,谭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2002年8月,郭某红与同在荆门混社会的韩某发生口角,双方相互讲狠并约定地点“摆场子”。因该次聚众斗殴,“某红哥”在荆门名声大噪,确定了自己的“大哥”地位。郭某红犯罪组织拥有固定成员20余名,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累累罪恶行径“立威开路”,通过敲诈勒索、暴力拆迁等非法手段达到垄断荆门城区土方拆迁工程,聚敛了巨额财产。


  在社会上有了一定恶名的郭某红开始承接荆门地区房屋拆迁、土木工程项目。2009年,郭某红在土木工程上掘得第一桶金,初尝甜头的郭某红意识到只有做大做强才能赚更多的钱,于是开始有目的的豢养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为自己长期垄断荆门城区土方拆迁工程提供暴力支持。


  数年间,郭某红带领组织成员以打开路,不断打压竞争对手,插手工程建设,牟取经济利益,而工程项目的收入,成为了郭某红维系黑社会组织的“供血站”,逐步形成“以黑护拆、以拆养黑”模式,一个以郭某红为组织、领导者,以余某、郑某、杨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


  郭某红及其犯罪组织频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当地百姓合法权益,心狠手辣,恶名远扬,受害人谈之色变,并有组织的实施了46起案件。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造成4人轻伤、11人轻微伤的后果,对荆门城区群众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受害人迫于该组织势力,害怕遭到报复,不敢报案、不愿报案。


  钟祥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经过200多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战,行程3省12县,10余万公里,走访调查300余名受害人、证人,制作相关证据笔录1300余份,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获取了扎实的证据,共查实违法犯罪案件61起,查明了该组织的大量违法犯罪事实,制作了案件卷宗108册,揭露了郭某红犯罪组织的累累罪行。


  2020年9月14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对郭某红等24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作出宣判,郭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余组织成员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期。


  郭某红案件查获的房产价值为1860余万元,查获的车辆价值为100余万元,其他项财产估值1871万元。合计没收黑财3831余万元。


  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3人。



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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