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全县饮水情况进行摸排,反复征求农业、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各乡镇建议,现场踏勘问需于民,对全县未划定或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水源,按法定程序予以划定或调整。2013年完成1个县级、2020年完成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2022年实施漾濞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程、视频监控工程、农业面源整治工程。一是建立氧化塘3座;二是设置宣传牌23个、警示牌6个、提示牌65个,隔离围网6798.3米;三是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4个,四是实施农业面源整治建设化粪池373个。该项目实施后,漾濞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从根本上削减项目区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的污染负荷,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水平,确保漾濞县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
一是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雪山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109项,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监测,漾濞县城集中式饮用水(雪山河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对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每半年一次的常规监测和每两年一次的全指标监测109项,监测结果均达标。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全县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形成。
一是按季度开展县城雪山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确保县城饮水安全,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抽查检查。二是乡镇结合 “河长制”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对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制度,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三是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水源地管理巡逻次数,对水源地周边进行不间断巡查,厂区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
漾濞县各部门联合加强建立完善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禁止游泳、垂钓、捕鱼等巡查管理和宣传,提高群众的爱水、惜水、节水、护水意识。2024年宣传活动共集中张贴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材料500余份,向群众宣传讲解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知识200余人次。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编辑 | 宁 珏
审核 | 马冉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