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统筹执法、环评队伍,依托排污许可系统和危险废物管理系统,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废旧物品回收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三步法”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一看台账、二查制度、三走现场的执法方式,重点查看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台账资料,全面检查危险废物去向、申报、管理、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制度落实情况,共检查单位30余家,对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两举措”开展宣传服务
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废旧物品回收单位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醒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禁止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提醒废旧物品回收单位严禁在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瓶(桶)、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电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并告知其违反规定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开通窗口提供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详情、思茅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宜的相关咨询服务。
下一步,思茅分局将继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日常执法检查等,持续抓好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涉危险废物企业尤其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重点企业切实履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 岳艳娇
审核 | 马冉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