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人员未被追责事故案例】内蒙古“6.19”较大坍塌事故!

文摘   2025-01-27 21:38   山东  

2024年6月19日内蒙古4人死亡:“6·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6月19日内蒙古4人死亡:“6·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人员未被追责事故案例】

【安全人员未被追责事故案例】内蒙古“6.19”较大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24年4月19日0时42分,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80万元。
二、直接原因

乌兰公司煤储运车间生产供水管线突发漏水,1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未进行通风、气体检测、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导致其一氧化碳中毒晕倒至井内积水中,同班作业人员盲目施救,现场指挥人员强令工人冒险救援导致伤亡人数增加,事故等级上升。

三、间接原因

调查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违规设置气化渣晾晒场,环保验收和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存在漏洞,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岗位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脱钩,应急演练存在盲区,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受限空间应急处置装备配备不足,事故预防措施不够得力;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率不高,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不足,处罚力度不大;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力,日常安全管理缺位。

四、事故追责

该公司有20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工程师,车间副班长,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管理人员无人被追刑责。

2024年6月19日内蒙古4人死亡:“6·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内蒙古包头九原区内蒙古骏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19”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

2024年6月19日内蒙古4人死亡:“6·1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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