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百科   2024-11-06 07:57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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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7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8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

工人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3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7

安全作业指导书---------------------------------------------------19

高空安全作业指导书--------------------------------------------- 24

焊接安全作业指导书---------------------------------------------26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27

施工机具安全作业指导书---------------------------------------29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砼拌制场、采石场等;防止矽尘危害的综合措施情况;预防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的危害的防护措施情况;火药库、易燃易爆物质及剧毒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和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特别对各项劳动保护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应严格检查。

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如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场领导人员有无违章指挥;职工群众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性和不安全操作;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令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主要检查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专职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此外,还要检查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队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    

    4、查事故处理

    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检查中,如发现未按“三不放过”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为了保证安全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完全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检查的规模、范围较大时,由单位领导负责组织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在经理或总工程师带领下,深入现场,发动群众进行检查。属于专业性检查,可由领导人指定有关部门领导带队,组成由专业技术人员有经验的老工人参加的安全检查组。每一次检查,事前必须有准备、有目的、有计划,事后有整改、有总结。

  1、安全检查形式

   安全检查的形式大体有下列几种。

  (1)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检查一次。如通常在劳动节前进行夏季的防暑降温安全检查,国庆节前后进行工程收尾期的安全检查,有些施工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是一种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殊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区域。

  (3)特殊检查

特殊检查是指对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检查。

2、检查准备

要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思想上的准备和业务上的准备。

(1)思想准备

    思想准备主要是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自检活动,做到群众自检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从而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这样,既可提高职工主人翁的思想意识,又可锻炼职工自检发现问题、自检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业务准备

    业务准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确定检查目的、步骤和方法,抽调检查人员,建立检查组织,安全检查日程;②分析过去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资料,确定检查重点,以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工种上;③运用系统工程原理,设计、印制检查表格,以便按要求逐项检查,做好记录,避免遗漏应检的项目,使安全检查逐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目的是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及时整改。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三定两不推”。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检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作业队,作业队不推给经理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凡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指挥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指挥部教育:

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讲指挥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纪律。

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讲指挥部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

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3、班组教育:

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指挥部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二)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指挥部变更的,由指挥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办公室、工程部配合协调部进行培训。

2、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员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四、指挥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厅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工程部组织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是: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1)项所列部门。

2、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

隐患整改由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项目经理部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

2、事故隐患分级:

序号

LEC值

隐患级别

管理单位

1

75000以上

国家级

指挥部

2

7501-75000

总公司级

指挥部

3

751-7500

公司级

指挥部

4

321-750

项目经理部级

项目经理部

5

320以下

生产作业队级

生产作业队

3、事故隐患管理    

(1)项目经理部、生产作业队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安全管理部门。

(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四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

(5)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

(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7)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指挥部共同验收,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10)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接单后必须将指定隐患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由此导致事故责任自负。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指挥部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责任。    

余下9000字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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