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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普兰店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普兰店区法院及其他政法部门共同制作推出的普法栏目——《与法同行》第二期如约而至,本期节目由普兰店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成科、法官助理姜文捷来讲述执行行为异议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执行行为异议?执行行为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范围有哪些?除了当事人,还有哪些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人民法院将如何处理执行行为异议?
让我们一起从视频中找到答案吧!
为充分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行为有异议,或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或是提出变更、追加当事人等,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视频来源:普兰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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