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重阳 情暖夕阳(下)丨凝心聚力点亮“夕阳 ”诉讼之路

政务   2024-10-12 10:40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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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司法活动中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何把健康积极的老龄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让老人们真正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本期普兰店法院安波法庭的“适老型”诉讼服务给您答案。


近年来,安波法庭打造涉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多元方式调解+案件结案回访+社区普法宣传”的服务模式,并已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其中,切实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敬老爱老文明风尚。


一、畅通涉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

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安波法庭始终将涉老服务贯穿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回访等各环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并接受口头起诉,彰显司法“温度”。在诉讼服务窗口,安排专为老年人耐心讲解立案流程,指导如何整理诉讼手续、提举证据、心贴心的提供“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诉讼立案无障碍。

“李法官谢谢你们,我们姊妹几个年纪都不小了,行动也不方便,我还在发愁怎么去法庭办理手续,你们直接到家里开庭来了,真是太方便了!”

今年夏天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不方便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此案,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开庭当日,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之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案件得以解决。至此,又一起涉老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化解老人赡养扶养矛盾纠纷

今年7月的一天,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安波法庭开庭审理,由于原、被告双方争议较为激烈,始终无法对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年限达成和解。考虑到原告老人年事已高且因病卧床,法官团队驱车前往开发区,来到老人家中,认真地倾听了老人的诉求,耐心地与老人进行沟通交流,向老人及其小女儿讲解了已生效的赡养纠纷典型案例。老人对法官说:“我谁也不信,我只信法官。”

随后法官又联系了被告,向被告说明了老人现状和诉求,从法理和情理的多个角度向被告进行了释法析理,让被告了解到了法律中对于赡养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被告也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日后会竭尽全力照顾老人,让母亲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

经过调解,双方在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年限上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协议的达成化解了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让亲情回归了家庭,避免了“法律胜诉,亲情败诉”。

三、开展涉老案件判后调后回访

“您好,宋大爷,我是普兰店法院安波法庭的法官助理,今天给您打电话来是对您之前起诉的案件进行一个结案后的回访,我们想了解一下,宋某某欠付您的土地租金6000元,经过法庭调解后,现在是否已经清偿完毕?” 

安波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年事已高的当事人行动不便,为了巩固办案成果,预防新的不确定因素,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对涉老案件开展案后回访,指导申请执行。对一些需要长期跟踪的案件,承办法官在进行评估后会上门面对面了解情况,更直观地了解当事人在案后存在不满意的问题,坚持结案后持续实施庭外观护,将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伸到法庭外,做好审判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乡村养老法律知识宣传

为增强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安波法庭积极参与区政法委组织的三官一律一司进社区、法官赶大集、法官进社区、民法典宣传月等多种活动。活动中的法官们化身“法治宣传员”,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家庭赡养、老年人社会保障、老年人社会优待和老年人社会保护等一系列与老年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同时,围绕怎样预防养老诈骗列举了一些常见“坑老”的骗局和消费陷阱,法官们提醒老年人如何识别诈骗行为,减少财产损失,告诫老年人,遇事应及时与亲属沟通商议或拨打报警电话,并针对老年人关注的财产、家庭纠纷和继承等疑虑逐一开展“沉浸式”“代入式”解答,鼓励老年人学法用法,共同筑牢防范养老诈骗屏障,托起幸福的“夕阳红”。

下一步,普兰店法院将继续关注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在每一起涉及老年人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释放司法温度,延续司法温情,提供更加人性化、社会化、温情化的法治服务,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全民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END


文字丨孙婉卓   校对丨赵山青

编辑丨卢惠君   审核丨迟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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