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以报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专业要求。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5年5月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8:00至11月6日16:00(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11月7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11月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需求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8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2024年11月13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JPG或JPEG格式)、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JPG或JPEG格式)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JPG或JPEG格式)。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岗位需求表》。
1.笔试
笔试定于2024年11月16日上午举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1月20日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需求表》,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详见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公示、聘用
详见南京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 025-52873631
学校简介
南京市雨花台中学为一所公办中学,于1957年9月开办,目前分为紫荆花路校区和岱山校区,学校以“择高处立,就平地坐,向宽处行”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立志、立德、立业”为校风,以“精诚、精心、精通”为教风,以“勤学、勤思、勤问”为学风。雨花台中学一直遵循“传承雨花英烈精神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群舞编程赛一等奖第一名、2021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青少年物联网创客创新大赛创意模型类一等奖、2020世界机器人大赛总决赛无人机赛项亚军、季军等,江苏省“省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亚军;先后被评为CEE经济学教育示范学校、首批“未来工程师”培养基地、江苏省首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市级创建培育学校、江苏省思政育人特色学校。
南京市梅山高级中学为一所公办高中,于2003年9月开办,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寺门口,隶属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占地面积为64615平方米,建筑面积25011平方米。学校以“厚德、博识、弘志、笃行”为校训,以“文明、团结、好学、上进”为校风,以“爱生、敬业、严谨、创新”为教风,以“勤奋、踏实、博学、进取”为学风。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上海市文明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南京市“健美校园”、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南京市“世界文学之都”文学联盟校等荣誉称号,还被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十余所著名高校遴选为“优质生源基地”。
南京市板桥中学为一所公办完全中学,于1960年开办,位于雨花台区,隶属古雄街道,占地面积为56267平方米。学校以“敦品励行,勤勉尚美”为校训,以“求真务实,和谐奋进”为校风,以“以高尚的人格引领人,以渊博的知识启迪人,以真诚的态度关爱人”为教风,以“勤奋地学,快乐地学,创造地学”为学风。以“建设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赞誉的新质学校”为办学目标,以“培养有家国情怀之德、人生出彩之能的时代新人”为培养目标,以“宽视野倾力品质发展,高站位全面立德树人”为办学宗旨,以“让学校成为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为办学愿景。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中国“家庭教育激励计划”实验学校、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实验学校、全国外语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实验学校、国家级“优秀案例”奖、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称号、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示范家长学校。